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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1 20:26:22 作者: 來源:大眾網 【瀏覽字號:大 中 小】
田世國起訴臨沂糖酒經貿總公司與蘭陵美酒股份公司擔保金一案中,法院最終判決田世國敗訴。但接下來這一起同樣由田世國起訴的欠款糾紛案由于尚未進入終審,而存在極大變數。
此案被告蒼山茂源食品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樹元告訴記者:“當我向廣州市司法局投訴田世國除了律師費另外收取我12萬元作為疏通費后,田世國卻拿了一份寫在收入‘證明’上的‘欠款說明’反咬我一口。”

“證明及欠款說明”證據對質
老鄉律師稱在廣州路子廣
蒼山縣茂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茂源食品)從2003年開始承包廣州市一家批發市場,而在訂立承包合同之前,茂源食品總經理楊樹元就經人介紹認識了當時在廣東國政律師事務所工作的老鄉田世國,田世國告訴楊樹元,在承包合同中要注明:出現糾紛,必須在廣州仲裁委仲裁。
“田世國告訴我,在廣州市仲裁,他認識仲裁委的,路子也寬。”令楊樹元沒想到的是,他當時拿著合同給田世國研究時,田世國竟然沒有看出里面存在的問題。“后來合同出問題了,還真得靠田世國幫我打官司了。”
楊樹元認為與承包的批發市場因攤位問題不得不終止合同時,便于2004年3月29日授權田世國作為代理律師請求廣州市仲裁委進行仲裁。在正式簽訂委托合同后,茂源食品支付了田世國4萬元律師費。
仲裁委“疏通費”12萬進了誰的賬戶
楊樹元拿出了他向廣州市司法局遞交的投訴書,他在投訴書中寫道:“田世國律師在接受委托后,以需要疏通仲裁委為由,要我公司另行向其支付12萬元,并將其牡丹卡復印件交我公司。我公司于2004年4月28日分兩次向其牡丹卡劃入12萬元。田世國律師還于2004年4月18日在我公司以服務招待費名義收取了1.16萬元。”
楊樹元告訴記者,他之所以狀告田世國,“因為他并沒有認真對待我的案子,在開庭時,對方律師問了兩個問題就讓田世國啞口無言,他根本沒有研究過我的案情,害得光為了這個案子的仲裁費就花了五十多萬。說是拿了12萬疏通仲裁委,可我發現人家根本就不認識他。”
隨后,楊樹元向記者展示他曾經的匯款憑證。廣州市司法局接到楊樹元對廣東國政律師事務所、律師田世國的投訴后,于2006年5月份向楊樹元發來復函,表示茂源食品與田世國存在債務糾紛,需山東蒼山縣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再對“12萬元投訴”進行處理。
怎么又突然多出來一個債務糾紛呢?“這都是田世國一手策劃的,他是有預謀的,我要是投訴他,他就起訴我,早就給我下好套了。”楊樹元如此說道。
“證明及欠款說明”是否被田世國動過手腳
楊樹元于2005年12月18日投訴田世國后,田世國又于2006年2月14日將茂源食品告上法庭。其出具的證據是一張手寫的“證明及欠款說明”。稱茂源食品拖欠田世國的借款36萬元。
見到這張“證明及欠款說明”,楊樹元忍不住的捶胸大罵:“太陰險了!”楊樹元告訴記者,這張“證明及欠款說明”還得從2004年5月,田世國代理其仲裁案開庭那天說起。“那天早晨,離開庭還有一段時間,我們就坐在大廳休息室里,田世國找到我,說他想從深圳買套房子,需要有單位給他開個收入證明。我就讓他自己寫寫看,他就找來一張白紙,在上面寫下了‘證明 茲證明田世國為我公司副總經理,月薪陸仟元人民幣。’我一看沒啥問題啊,正好當天開庭我們帶著公章,就給他蓋上了。”
“當時明明是證明,現在怎么又成了證明及欠款說明了?”在楊樹元指責田世國陰險的時候,卻又不得不為自己的大意后悔,“當時他自己寫的,簽名落款離前面主題部分很遠,我都沒有在意,那是他故意留出了位置添上欠款說明。”
未作書證文檢 法院采信“證明及欠款說明”
此案在蒼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法庭上,茂源食品認可“證明 茲證明田世國為我公司副總經理,月薪陸仟元人民幣。山東蒼山縣茂源食品有限公司 200四年5月26日”及所加蓋的公章,但對“及欠款說明 (從2004年4月1日起執行。拖欠田世國的借款叁拾陸萬元(360000,00),應在2004年12月30日前分三次付清。逾期每月按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不予認可。認為這一部分是田世國后來添加上的。
田世國則辯稱,所有的文字都是一次性寫出來的。
2006年12月25日第二次庭審過程中,茂源食品要求對原告所提供的證據進行文檢。然而直至2007年12月一審判決結果出來,茂源食品都沒有提交文檢申請及費用。由于茂源食品被認為放棄鑒定舉證,最終,蒼山縣人民法院判決茂源食品償還原告田世國借款本金三十六萬元及違約金35107。
茂源食品將申請再訴
一審敗訴后,楊樹元認為自己大意了,“我就覺得,明明就是田世國造假訛人,怎么他就能贏了官司呢,我決定不惜重金舉證,一定不能讓田世國得逞。”
段新明律師將再次被委托代理案件,這已是他第二次與田世國這個同行打官司。“這個案子我認為,跟田世國訴臨沂糖酒公司和蘭陵美酒公司的案子極其相似。但在終審判決結果未定之前,我還不便多說。”
楊樹元投訴田世國的事情也就此擱淺。到此時楊樹元仿佛才恍然大悟般的告訴記者:“田世國原來早就有準備了,他害怕我起訴他收了我12萬,就提前做出一個證明及欠款說明,等我起訴后,他拿著這張欠款說明便可以給廣州市司法局解釋了,就說是我們公司欠他錢,那12萬就是分三次還錢的第一次嘛,你看他謀劃的多周全。”
目前,楊樹元正在進一步搜集證據,決定申請再訴。
編輯:趙爾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