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其軍,男, 1982年參加稅收工作,中共黨員,本科學歷,會計師職稱,現任日照市國稅局稽查局副局長。多年來該同志在稅務稽查崗位上誠實守信、勤勤懇懇、清廉執法、無私奉獻,為規范稅收秩序,維護公平經濟環境做出了積極的貢獻。2001年被省局推薦為國家總局稽查人才庫成員, 2002年被省國稅局記三等功一次,2004年被日照市委組織部、市直機關工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2005年被授予日照市五一勞動獎章,2006年被山東省國稅局表彰為廉潔勤政先進個人并被記二等功一次。
一、以誠為本,努力維護工作大局。該同志誠實守信,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良好的稅收職業道德和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中從實際出發,注意方式方法,注重領導技巧、講究領導藝術。一是注意從大局出發,增強整體意識,維護稽查形象,維護團結,保證了稽查工作的協調運行。二是工作作風民主,注意聽取同志們的意見,注意引導和調動同志們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及時化解矛盾,消除不良情緒,減少工作阻力。三是注重調查研究,及時研究和把握偷逃稅的新動向、新特點,為改進稅收征管提供參考,促進稽查職能發揮。
二、嚴格執法,積極引導納稅遵從。該同志圍繞稅收中心工作,加大稅收執法力度,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檢查中敢于頂住壓力、克服阻力,認真行使檢查權,成為偷稅者的“克星”,有效的震懾了稅收違法,同時注意適時開展稅法宣傳和政策輔導,積極引導企業提高納稅遵從度,增強了稽查效果。在對某大型企業的檢查中,該同志靈活運用檢查技巧,結合法制震懾,依托信息技術,從核算軟件、日常辦公電子文檔等資料中發現關鍵線索,同時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針對企業設立時間較短,財務管理基礎較薄弱的實際,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耐心細致的輔導,不僅使企業對納稅問題的認識有了進一步的提高,而且對稽查出的問題口服心服,企業主動補繳稅款2000余萬元。
三、注重監督,努力規范稽查執法。積極探索對稽查執法權的監督制約措施,及時研究制定了檢查線索提報、擴展檢查審批、外調取證報告等細化檢查環節的方法和措施,強化了對稽查工作過程的監控;同時認真落實“廉政監督卡”、禁酒規定和日調度會制度,切實加強稽查人員的廉政監督,確保稽查工作的健康開展。為提高檢查質量,探索實行了《項目化檢查辦法》,明確了稽查中必須涉及的項目、要求和檢查的方法,使檢查事項更具操作性、實用性,促進了檢查深度和廣度的提高,同時也明確了檢查責任,消除了執法隱患。
四、敢打硬仗,發揮稽查人才作用。該同志入選全國稅務稽查人才庫,經常被抽調參加全國全省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為全國全省稅務稽查工作做出了積極的貢獻。2001年在參加國務院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工作中,該同志發揚不畏艱險、敢打硬仗,不怕犧牲、連續作戰的工作作風,與騙稅分子斗智斗勇,先后參加了9.4行動、月圓行動等大規模的突擊檢查活動以及騙稅案件的審查工作,尤其是在月圓行動中,該同志與公安干警一起堅守崗位,連續工作近15個小時,抓獲漏網涉稅犯罪嫌疑人5名,出色的完成了任務。被國務院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工作組通報表揚,被省國稅局記三等功一次。
五、廉潔奉公,樹立和維護良好形象。該同志廉潔自律,以身作則,認真遵守稅務人員廉政規定,踏踏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防微杜漸,維護稅務稽查聲譽,筑牢廉潔思想道德防線,工作中始終注意不與被查單位拉拉扯扯,不借檢查之機謀取私利,吃請不到、送禮不要、不拿原則做交易,也決不去做違反稅收法律的事,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樹立起稅務稽查人員的良好形象,2006年該同志參加全省國稅系統“廉潔勤政執法為民”先進事跡巡回報告團,并被山東省國稅局表彰為廉潔勤政先進個人,記二等功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