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醛啤酒風波”暴露傳媒陋習
沸沸揚揚的“國啤風波”終告一段落。7月15日,中國質檢總局發布專項抽查結果,國啤“甲醛含量低于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是安全的”;同日,中國釀酒工業協會發布《對中國啤酒“甲醛問題”的通報》:“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包裝飲用水甲醛含量的上限是0.9毫克/升,遠高于中國啤酒產品的實際監測值,我們沒有理由不放心飲用國產啤酒”。
“蛇”因何現身啤酒
沸沸揚揚的“啤酒風波”,終于以“權威部門”發話而告一段落。啤酒能放心痛飲了,好友聚會醉后也醒了,仍感話猶未盡,不知是“味”有點不對,還是“胃”有些毛病。談起“啤酒風波”,“杯弓蛇影”之感竟揮之不去。
據權威人士說,風波起因于媒體報道失實。《環球時報》記者證實,某媒體在轉載其稿件時,擅自將“95%中國啤酒含有甲醛”改成了“95%中國啤酒甲醛超標”。看來,“弓”本來是“95%啤酒含有甲醛”,當某媒體醉眼惺忪時,變成了“95%啤酒甲醛超標”,于是“弓”變成了“蛇”。
如按啤酒“杯弓蛇影”的說法,麻煩可就大了:上述《通報》援引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提供的數據稱,“近年來監測的國產品牌啤酒的甲醛含量平均在0.3毫克/升左右,而肉類、家禽、魚和水果等食品均含微量甲醛,其數值范圍在0.5-30毫克/公斤,啤酒所含微量甲醛和天然食品相比,屬低量范疇。”這豈不是說,若中國啤酒不能喝,則雞鴨魚肉、蔬菜水果皆不得入口?那就不僅是“杯弓蛇影”,恐怕得“因噎廢食”嘍!
但話還得兩頭說,據一些專家透露,啤酒“甲醛問題”早在2003年就曾提出,媒體亦有相關報道,但不知何故,相關政府部門卻遲遲不出面公開解釋。此次“啤酒風波”自然讓人聯想起近期“蘇丹紅”、光明“回收奶”等事件。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日益成為百姓一個極感頭痛的問題。上述食品安全問題似都是媒體先行曝光,極少由監管部門發現。有媒體呼吁:真到了監管部門反思“權為民所謀”的時候了,“媒體不報,衙門不理”,豈乃法治乎?
“蛇”出洞打擊出口
自7月以來,不斷有媒體發出“甲醛含量報道引發行業危機”的消息。7月15日,北京有媒體報道,“韓國緊急收回中國啤酒,食品醫藥安全廳計劃對未來所有從中國進口的啤酒進行甲醛含量檢測。”韓國將回收12個中國啤酒廠商的15個品牌啤酒,價值124萬美元。日本衛生部門也提出“對從中國進口的啤酒進行調查”。《中國青年報》認為,兩國如此激烈的行動,依據便是中國媒體相關報道。北京外經貿大學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中心理事長夏友富教授說“媒體對食品安全的報道,一定要慎之又慎。如果過分炒作,就會成為國外制裁中國的證據。”而中國啤酒行業面臨的危機就是個典型的例子。今年中國出口韓國啤酒總價值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出口日本啤酒總量已從2000年的69萬桶增長到178萬桶。對韓、日出口總量雖不大,“但這些報道給中國啤酒行業帶來的影響卻是致命的打擊。”韓、日進口中國啤酒總量雖不大,但其做法會產生擴散效應,即其他東南亞國家和地區可能效仿韓、日,禁止中國啤酒出口。“蛇”走高股票走低
據《第一財經日報》7月14日報道,中國啤酒類股票遭遇“黑色星期三”。從啤酒股整體下跌分析,與近期啤酒甲醛報道有關。7月13日跌幅最大的燕京啤酒一度跌停,收盤時為6.4元,下跌9.09%;惠泉啤酒也下跌5.55%;青島啤酒下跌2.16%;重慶啤酒下跌2.43%;蘭州黃河下跌0.82%。燕京啤酒相關人士對媒體表示,燕京啤酒不會含有市場所傳的“甲醛”,該公司也會在近期發布關于此事件的澄清公告。但與內地啤酒股表現不同,在香港上市的幾只內地啤酒股表現平穩,金威啤酒、青島啤酒股價均沒有什么大的波動起伏,身為三大啤酒巨頭的華潤創業也保持著近期的上升勢頭。業內人士認為,燕京啤酒大幅下跌與持倉基金經理的過度悲觀預期亦有關系。
筆者注意到,7月15日北京某媒體就“杯弓蛇影”發表見解:只要喝你的酒,無論哪國人,就是你的消費者,就應享有對你的“家丑”的知情權。至于揭露有害國產啤酒、有損國家形象的說法,不值得一駁。企業故意坑害消費者、媒體對其進行包庇,這能給國家帶來好形象嗎?“家丑不外揚”根本不利于問題的解決。“外揚家丑”,是一種廣義的“陽光制造”和擴大了的“接受外部監督”。
家“丑”如何外揚
此觀點是站在消費者“知情權”及揭露“家丑”為了“陽光制造”立場上表態的,筆者贊同。但問題是,媒體的職業要求第一是“真實”,即首先要弄清中國啤酒是否算做“家丑”?另一要求是“專業”,即對所報事件不可違背基本常識。盡管筆者多次抨擊“資本對權力的挑戰”,極力主張中國經濟必須堅持“國家引導”。但事情總要講個“求真務實”。
此次“杯弓蛇影”不失為一次酣暢淋漓的“家丑外揚”,也著著實實鞭笞了中國啤酒企業“故意坑害消費者”一番,但令人疑慮的是,究竟這種“非丑”而“外揚”的作法,算不算“媒體陽光”?筆者以為,媒體享有“無冕之王”的特殊權力,報道、揭露確須慎之又慎。“虛假的實話”、“真實的謊言”等,均不應是媒體的品格。此次“杯弓蛇影”說的還僅僅是啤酒,若在重大國事、軍事外交上亂出“蛇影”,豈非要捅出更大婁子?
2005“甲醛啤酒風波”的升級?
提到甲醛啤酒,不能不提2005年的“甲醛啤酒風波”。當年6月15日,一位自稱啤酒研究工作者的業內人士向《環球時報·生命周刊》披露啤酒使用甲醛做穩定劑,危害百姓健康的“行業秘密”。并希望通過媒體讓更多消費者了解甲醛啤酒的危害,促進整個啤酒行業朝綠色安全的方向發展。該報當即對此進行調查,由此,揭開了整個“甲醛啤酒風波”的序幕,“甲醛啤酒”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時至今天,甲醛啤酒再次引發爭議,爭論的核心依舊是啤酒釀造是否可以“添加甲醛”。
甲醛是一種無色,有強烈刺激型氣味的氣體。易溶于水、醇和醚。甲醛在常溫下是氣態,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現。作為一種用途廣泛、生產工藝簡樸、原料供給充足的大眾化工產品,甲醛在合成樹脂、表面活性劑、塑料、橡膠、皮革、造紙、染料、制藥、農藥、照相膠片、炸藥、建筑材料以及消毒、熏蒸和防腐過程中均要被用到。35%~40%的甲醛水溶液俗稱福爾馬林,具有防腐殺菌性能,可用來浸制生物標本,給種子消毒等。利用這一性能,甲醛通常被加入水產品等不易儲存的食品中。
然而,除了是化學工業的多面手,甲醛更是一種有毒物質,可經呼吸道吸收。長期接觸低劑量的甲醛會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女性月經紊亂、妊娠綜合征,引起新生兒體質降低、染色體異常、甚至鼻咽癌。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常務理事、廣東省食品添加劑專業委員會理事長、廣東省食品添加劑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主任、廣東省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永泉指出,甲醛最大的危害在于它能凝固蛋白質,可使人致癌,國家的相關法規中已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甲醛。
此“劑”非彼“劑”!
既然甲醛危害嚴峻,理應杜絕在食品行業中的應用,為何啤酒行業依舊還有使用甲醛的情況存在呢?
原來,在啤酒工業中,甲醛作為一種工業助劑來使用。因為甲醛是種揮發性的化學物質,啤酒企業在糖化過程中添加一定量的甲醛,可以去除多酚,避免絮狀沉淀,提高啤酒透明度,延長保質期。
正是由于甲醛是“工業助劑”而非“食品添加劑”的這種特別身份,使得它在《食品安全法》及相關行業法規中均沒有被明確要求禁止使用,“甲醛啤酒”之爭也就一再出現。而問題的核心也就轉變為,甲醛作為工業助劑畢竟能不能用于啤酒工藝?以甲醛作為啤酒釀造的工業助劑畢竟會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
我國啤酒界權威、釀造工程與酶工程專家顧國賢教授認為,盡管甲醛在啤酒中經過分解之后,殘留量很低,甚至低到難以檢測出來的地步,一般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但啤酒中絕對不應該添加甲醛,這是一個原則性問題,和它的量多量少、會不會造成傷害無關。人為添加甲醛與啤酒釀制過程中自行產生甲醛,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他還說,隨著啤酒工藝的改良,甲醛作為工業助劑的身份已經被其他無毒原料替代。因此,以甲醛是工業助劑而非添加劑作為借口,打擦邊球,這是漠視公眾健康與安全、極度不負責任的表現,應該嚴格禁止。
加還是不加?“甲醛啤酒”欲說還休
海內首家倡導“不添加甲醛”的深圳金威啤酒認為,甲醛是世界衛生組織公認的致癌致畸物質,人為添加的甲醛和動植物自身含有細胞新陳代謝產生的微量甲醛是不一樣的。隨著人們對食品安全、健康的關注,把甲醛從啤酒釀造添加劑中清除出去,應該是廣大消費者的消費要求和行業技術的進步。
金威啤酒03年開始推廣其不添加甲醛釀造的“綠色工藝”,這在當時自揭行業潛規則的做法已經帶動了一批啤酒企業“不加甲醛”,但仍有一些啤酒企業罔顧企業社會責任,繼承以添加甲醛來保證降低成本,提升利潤,而食品法規至今未對此有明確規定,現行的國家啤酒工藝標準也未對此進行修改,正因如此,“甲醛啤酒”一再引起消費者質疑。
一些啤酒企業以甲醛做為穩定劑,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其低廉的價格。隨著工藝的進步,這種落后的生產工藝正在逐步淘汰。但是由于成本的壓力,許多中小型企業還在使用甲醛做穩定劑。再加上目前海內食品行業標準偏低,也是一些啤酒企業不愿意改良生產技術的客觀原因。
因此,甲醛的加與不加,在關乎食品安全問題的背后,還關系到整個行業的發展與自律。而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亟需政府相關部門完善相關行業標準與法規,通過法律的約束與行業的自律,共同引導啤酒行業的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