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所檢察處:假釋犯人可GPS定位
2011-10-27 15:22:00 來源: 大眾網 我要評論
[提要] 在今天上午的互動環節,東營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處長周玉國一連回答了網友的11個問題。其中,對于網友普遍關注的“犯人假釋被提前釋放出來,會不會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這樣的擔心,周玉國給出了準確而具體的回答。
請問檢察長-監所檢察處
假釋犯人可GPS定位,社區矯正居民莫擔心
大眾網濟南10月27日訊(記者 尹玉濤)在今天上午的互動環節,東營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處長周玉國一連回答了網友的11個問題。其中,對于網友普遍關注的“犯人假釋被提前釋放出來,會不會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這樣的擔心,周玉國給出了準確而具體的回答。
“昨天晚上忙到下半夜,一直在忙著準備今天的材料,生怕不能回答好網友的問題!”今天上午不到9:00,周玉國就來到“請問檢察長”的互動現場。他一邊把一摞法律法規書籍和資料放在桌子上,一邊對記者說,“第一次參加這樣的網上互動活動,準備工作一定得做充分了!”
上午9:30,互動活動正式開始,對于涉及監所檢察處的問題,周玉國一一記錄下來,好回答的立即給出準確的答案,有些拿不準的立即查閱相關資料,然后整理出來答案,再經過推敲和斟酌后才回復給提問者,處處透露出一股嚴謹認真的工作作風。
“我知道有的看守所內存在交錢能夠加餐的現象,而且價錢比外面的貴。對這一現象,監所檢察部門是否能夠處理?針對網友的這一個問題,周玉國在認真核對法規資料后回答:首先,對于看守所內的執法、管理活動,監所檢察部門都有權進行監督。由于東營市經濟較好,財政部門劃撥給看守所的在押人員伙食費和衛生費用完全能夠滿足需要。因此,對于看守所內自費加餐是絕對禁止的。如果出現看守所存在自費加餐的現象,監所檢察部門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督促相關監管機關及時糾正,并認真核查有關款項的流向,防止可能出現的其他問題。
55樓的網友提問說:“我們小區前幾年有個人因為搶劫被判刑,前段時間假釋被提前釋放出來了。對于這樣的人,我們都比較擔心他會對我們的生活有不良的影響。請問,你們檢察機關對這樣的人有沒有約束的措施或是什么的?”
針對這一網友普遍關注的問題,周玉國表示,我國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將原《刑法》第八十五條修改為“對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所謂的社區矯正就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檢察機關在社區矯正工作中的主要任務是:對社區矯正活動進行法律監督,維護社區服刑人員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打擊社區服刑人員又犯罪活動,查辦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保障刑罰的正確執行,保證社區矯正工作依法、公正進行,維護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
據周玉國介紹,目前東營市都建立了社區矯正組織,社區矯正組織由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組成,負責監督管理被判處緩刑、被假釋、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社區矯正組織所管轄的這些罪犯要定期到社區矯正組織報到并寫出思想匯報,社區矯正組織要把這些人平時表現記錄在案并解決他們在生活中遇到的就業等實際問題,檢察機關監所檢察部門對社區矯正的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值得一提的是,墾利縣監所科還創新監督管理方式,利用先進的GPS定位系統對依法進行社區矯正的人員進行監督。因此,我市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對這部分人的監管是嚴格的。
在互動環節,周玉國還回答了“未成年犯服刑”、“監所檢察部門有啥職責”、“打擊牢頭獄霸”、“駐所檢察室”、“監督監獄、看守所、勞教所污受賄”、“保外就醫”等問題,而且每個問題都力求耐心、細致、準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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