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子去年被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罪抓起來了,檢察院還批捕了,后來法院判決無罪,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那關了那么多天,是不是應當賠償?
2011-09-23 10:33:00 來源: 大眾網 我要評論
關鍵詞:
[提要] 馬愛國檢察長:這個問題請具體負責的控告申訴檢察處孫 霞處長回答。控告申訴檢察處孫 霞: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九條規定,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三)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提要] 馬愛國檢察長:這個問題請具體負責的控告申訴檢察處孫 霞處長回答。控告申訴檢察處孫 霞: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九條規定,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三)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我侄子去年被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罪抓起來了,檢察院還批捕了,后來法院判決無罪,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那關了那么多天,是不是應當賠償?
答:
馬愛國檢察長:這個問題請具體負責的控告申訴檢察處孫 霞處長回答。
控告申訴檢察處孫 霞: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九條規定,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三)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四)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五)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規定,判決你侄子無罪,符合以上第(三)項規定,因此,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答:
馬愛國檢察長:這個問題請具體負責的控告申訴檢察處孫 霞處長回答。
控告申訴檢察處孫 霞: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九條規定,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三)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四)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五)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規定,判決你侄子無罪,符合以上第(三)項規定,因此,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王云峰

更多新聞
- 還有一個問題:如果我向檢察院實名舉報,會不會遭到打擊報復?
- 我向檢察院舉報很長時間了,還沒有查辦結果,檢察院給舉報人答復到底有沒有期限規...
- 領導,你好!原來光知道檢察院有反貪局,現在又看到反瀆局,請問反瀆局具體管哪些...
相關閱讀
大眾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大眾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大眾網的書面許可,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大眾網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給其他方,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眾網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必需取得大眾網書面授權。
2、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大眾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大眾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布,可與本網聯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
4、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30日內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