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擔負起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
2011-02-12 16:32:00 作者: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網/報
在“杜絕虛假報道、增強社會責任、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專項教育活動正在全國新聞戰線展開之際,我們向業界披露的《成都商報》虛假報道案例,再次引發了新聞媒體關于增強公信力、提高社會責任意識的思考。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新聞真實是新 聞事業產生和發展不可或缺的根本要素。無論是“金庸去世”的微博消息,還是“50件有毒玉米奶疑流入襄樊,工商部門緊急排查”,抑或是“三次報警無人應,一條短信驚兩地”,這些虛假報道一再表明,在新聞真實性這個問題上出現任何偏差,都會對新聞媒體本身的生存發展造成致命的傷害,也會對整個新聞工作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新聞界一定要加倍努力,嚴把新聞真實性這道關,更好地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光榮職責。
嚴把新聞真實性這道關,首先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切實擔負起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導向是新聞報道的靈魂。面對復雜多變的世界,能否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反映了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在《成都商報》的這起失實報道中,記者把上海、安徽警方正常履職且付出重大犧牲的一次成功緊急救援行動歪曲為基于某種特權關系的例外,這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的社會形象,助長了社會的官民對立情緒和特權觀念等不良風氣,造成了嚴重不良的社會影響。事實上,導向錯誤,對新聞媒體本身的生存發展是致命的傷害,留給社會的只有損害。新聞媒體作為公共信息的發布平臺,一定要倍加珍視社會聲譽,牢牢把握新聞導向,以此來取信于大眾,立足于社會。
嚴把新聞真實性這道關,就要對新聞工作者加強責任意識和職業道德教育,大力弘揚黨的新聞工作的優良傳統。以《成都商報》的這起失實報道為例,記者關于報警的重要事實,并未直接采訪報警當事人和接警當事人,僅以他人轉述為依據就作出主觀臆測,采訪不直接、不全面、不客觀,嚴重違反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中關于堅持新聞真實性的根本要求。我們要通過持之以恒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教育,使廣大新聞工作者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嚴格遵守新聞工作紀律和職業道德規范,自覺扎起防止虛假新聞的“籬笆墻”。
一家媒體要贏得受眾信任需要很多年的努力,媒體的權威是靠一篇篇的報道累積起來的。但只要出現失實報道,就可能導致所有成果毀于一旦,就會被公眾拋棄。新聞媒體只有責任當頭,堅守新聞真實的生命線,把它當成鐵的紀律,充分認識到虛假報道可能給當事人、社會公眾甚至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與嚴重后果,增強反對和防范虛假報道的自覺性,才能履行好媒體責任。各級新聞單位一定要從《成都商報》這起失實報道案例中吸取教訓,扎實深入地開展“杜絕虛假報道、增強社會責任、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專項教育活動,在查找突出問題上下工夫,在加強新聞隊伍建設上下工夫,在健全完善業務管理制度上下工夫,切實提高新聞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新聞業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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