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認識虛假新聞的八大罪狀
2011-02-12 16:04:00 作者: 來源:大眾網
罪狀之一:虛假新聞是對新聞定義本質的反動。
眾所周知,新聞史上對“新聞”這一概念有多種定義,但所有的定義都不能缺少這樣一個元素:那就是新聞是對客觀事實的反映。虛假新聞恰恰是缺少了這個不可或缺的元素。所以嚴格意義上講,虛假新聞不是新聞,而是妖言惑眾。
一說新聞,就必然提到導向,其實就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階級而言,對導向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就是相同的國家、相同的民族、相同的階級在不同的時期里,在不同的體制下,對導向的要求也是不一樣的。但是,任何國家、任何民族、任何階級在任何的時期里,在任何的體制下,都是反對虛假新聞存在的。也就是說,新聞導向可以有國家、民族、階級、時代、體制的色彩,而真實則是新聞固有的特性,放之四海而皆準。或許有人會說:戈培爾不是講“謊話重復一千遍就會成為真理”嗎?我說:第一,戈培爾的這話是上不了臺面,第二,戈培爾的滅亡恰恰證明了搞虛假新聞是沒有好下場的。
罪狀之二:虛假新聞是對“黨和人民喉舌”職責定位的背叛。
列寧說:“吹牛撒謊是道義上的滅亡,它勢必引向政治上的滅亡。”媒體作為“黨和人民的喉舌”,必須堅持正確的導向,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而虛假新聞則是最為嚴重的導向錯誤,是媒體最為嚴重的失職行為。這就像是為人指路,往東還是往西,你如果指錯了,雖不應該的,也無大礙,但如果前面分明是懸崖,你愣欺騙說是塑膠跑道,那就成犯罪了。有人說,媒體是社會的“瞭望者”,也就是放哨的,如果不說實話,后果可想而知。西周如何滅亡,不就是點假烽火嗎?還有人說,記者是社會的“良心”,如果昧著良心說假話,那真的是壞了良心。
罪狀之三:虛假新聞是對新聞媒體行業和記者隊伍形象的踐踏。
如今媒體地位下降了,記者形象不佳了,這是非常現實的問題,我們身在其中,也經常感慨不已。但是媒體和記者如此貶值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說起來可能比較復雜,比如媒體增多了、需求變化了等等,但其中有一條原因至關重要而又不可否認,那就是媒體虛假新聞泛濫,抹黑了自己的牌子。防火防盜防記者,為什么防?在基層工作的干部,經常被一些所謂的記者無端騷擾。
虛假新聞嚴重破壞了媒體自身的公信力。圣雄甘地曾經列出了“七樁社會罪行”:無原則的政治,無犧牲的崇拜,無人性的科學,無道德的商業,無是非的知識,無良知的快樂,無勞動的富裕。我看我們現在一些媒體就和其中三條有關:無道德的商業,無是非的知識,無良知的快樂。什么獸獸,什么月月,越無恥,越宣傳,降低了自己的報格,抬高了人家的身價;當中脫衣的模特,竟成為電視節目的座上賓,真是咄咄怪事!
我們講職業道德,應該高于記者個人的道德,你本人可以不怎么高尚,但你從事的職業要求你必須懂得什么是高尚,懂得如何尊重高尚,懂得善于傳播高尚。
罪狀之四:虛假新聞是對社會風氣的敗壞。
建設誠信社會,有兩部分人在發揮著無可替代的導向作用,一是領導人,一是媒體人。古人云:“勿謂人多詐,需教吏不欺。”領導人不誠信,是致命的。西方有句諺語:如果修女們知道了上帝是人造的,非發瘋不可。而媒體人對社會風氣的影響,一方面是媒體的內容,一方面是記者的行為。記者行為不端,當然影響不好;而媒體內容低俗、虛假,通過大規模傳播,影響會更廣泛、更惡劣。在這個問題上,越是品牌媒體越當慎重。
罪狀之五:虛假新聞是對所涉對象的傷害。
報道事,必然牽涉人。虛假新聞就是造謠中傷,而這種造謠中傷不是口口相傳、竊竊私語,而是公開詔告天下、唯恐知者不眾,三人就能成虎,千萬人呢?擱誰身上能受得了。有人會說,報錯了更正過來不就行了嗎?更正能解決一切問題嗎?今天說你是“壞蛋”,明天更正說你是“好蛋”,你愿意嗎?
罪狀之六:虛假新聞是對正常社會秩序的沖擊。
本周一的宣傳部長會上,孫部長講了一個情況,近期許多媒體都在報道,土地出讓金占了地方財政收入的60%甚至更多,得出結論是地方政府之所以熱衷拆遷,就是為了多撈錢,他說其實這很不真實,因為拆遷是要補償的,而且補償費用越來越高,許多時候不僅拿不到錢,還要往里貼錢。但是這種不真實的報道起到作用是什么?是在激發民眾對政府的抵觸和對抗情緒。實際上,社會出現的一些極端行為,許多都和輿論有關。非法集資企業宣傳的時候,一些媒體在幫忙;受害群眾鬧事時,媒體又開始鼓動,如此,怎能有利于社會秩序穩定呢?
不僅是國內社會秩序,有時還會影響國際社會秩序。有媒體胡說蒙古國是中國的一部分,很快就要回歸中國了,結果激化了蒙古國一些人的排華情緒,不斷發生華人流血事件,這不是作孽嗎?
罪狀之七:虛假新聞是對讀者真摯感情的褻瀆。
每一個媒體都會有一批忠實的讀者或者受眾,他們對媒體無比的忠誠。大眾報業集團讀者節上,有很多感人的事情,許多讀者收藏每一天的報紙,熟悉每一位編輯記者的名字,誰說報紙不好,他們會跟誰急。我們在他們心目中是神圣的,是高尚的。虛假新聞則是對他們真摯感情的嚴重褻瀆,也必然會傷了他們純潔的心。有一句戲詞:“受了賣糖公公騙,從此不信甜嘴人。”欺騙愛我們的人,罪過啊!
罪狀之八:虛假新聞是對媒體社會擔當的消解。
“鐵肩擔道義,妙筆著華章”。新形勢下,媒體在轉型,過去以歌頌與發動為主,現在則轉為以服務與監督為主。歌頌,作假當然也很不對,但追究者少,除非你拍馬屁拍到馬蹄子上了;而監督,如果有假,人家是決不會善罷甘休的,尤其是在人們維權意識不斷覺醒的時代。沒錯都可能有人找茬,何況錯誤百出呢。關鍵是,虛假新聞有何道義可言?怎能算作華章?以假求真,能求出什么來?
一個外國詩人寫道:“無數的森林化為紙漿,造成的報紙數以億計,日復一日地吸引讀者,在講述濫伐森林的道理。”這就是在諷刺我們報紙自身不正,何以正人?事不一定是這個事,但理一定是這個理。
現代哲學家薩特給知識分子定義:是一幫愛管閑事的人。自己都管不好自己,還什么資格管別人的閑事啊!
虛假新聞罪狀不止這些,比如在我們大眾報業集團,如果出現這個問題,還是對我們光輝歷史一種辱沒。530多名報人和160多名鄉親的鮮血染紅了我們的報紙,我們如果不嚴謹辦報,如何告慰他們的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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