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范紅艷:托起希望的女法官
范紅艷同志現任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少年審判庭庭長。自1998年致力于青少年犯罪的審判、預防和幫教工作,先后審理青少年犯罪案件800多件1000多人,用愛心和真情喚醒了一顆顆迷茫的心靈,為他們的人生指明了方向,被許多失足少年親切地稱為“法官媽媽”。先后榮獲山東省道德模范、全國模范法官、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干警、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個人、全國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她所在的少年審判庭被授予“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稱號,并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一等功。寓教于審 春風化雨潤心田
范紅艷心里裝著每一個失足少年,對未成年被告人做到了像母親對待孩子一樣動之以情,施以關愛;像教師對待學生一樣曉之以理,引導啟發;像醫生對待病人一樣矯治心靈,促其自新。為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消除未成年人的恐懼感和抵觸情緒,她大膽探索,實行圓桌審判方式。她積極改革裁判文書制作方式,將教育目的和裁判內容融為一體,增強了裁判文書的說服力和親和力,彰顯了人文關懷。為幫助失足少年增強自我了解,改變錯誤認識,疏瀉消極情緒,消除心理陰影,回歸健康人格,她邀請心理專家出庭協助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心理援助和矯治工作。為使庭審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她提出了“三見面、三了解”的庭前調查方式,即與被告人見面,了解其家庭情況和思想狀況;與監護人見面,了解其性格特點和成長經歷;與所在學校、單位、村街的有關領導見面,了解其社會交往、工作、學習情況。尋釁滋事犯趙某,母親病故,父親再婚后將他扔給奶奶,不再給他繳納學費。趙某初中未畢業就輟學流落社會,結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漸漸滋生了欺強凌弱、不勞而獲的惡習,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范紅艷掌握這些情況后,多次到趙某家中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終于以一個人民法官的真情感動了趙某的生父、繼母。當她安排父子見面時,父親真誠地承認錯誤并向兒子道歉,長久感受不到家庭溫暖的趙某一下子驚呆了,父子抱頭痛哭。
跟蹤幫教 愛心撐起一片天
為鞏固審判效果,幫助少年犯適應和回歸社會,范紅艷格外重視庭后的教育延伸和跟蹤幫教。為此,她對判處實刑的少年犯,堅持定期看望,送去節日禮品和學習生活用品,鼓勵他們好好改造;對判處緩刑的少年犯,探索出了“簽好一個合同、開好一個會、發出一封信”的“三個一”工作模式。她還建立了社區矯正基地,組織大學生青年志愿者、五老人員與緩刑少年結對幫教,建立了幫教網站,邀請心理專家輔導,動員利稅大戶為失足少年及其困難家庭送溫暖。她熱心為失足少年解決復學、就業困難,提出了“三動員”,即動員學校,使其得到一張課桌;動員社會,使其獲得一份工作;動員家庭,給其一份鼓勵與理解。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輕罪未成年人前科消滅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刑罰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不利影響。范紅艷從事少審工作14年來,先后挽救1000余名失足青少年。在她的熱心幫助下, 160余名未成年犯復學,80余名未成年犯就業,18人考入大中專院校。搶劫犯張某,曾在一所中專學校就讀,因犯搶劫罪被學校開除。范紅艷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依法對他適用了緩刑。但案子判完后,范紅艷并沒有感到輕松,她想這孩子才17歲,正是上學的年齡,如果把他放到社會上,回到原來的環境里,就很有可能重新犯罪,她多次找到張某所在學校的分管校長,抱出《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規定,指出“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保留他的學籍,是挽救他的第一步,挽救一個孩子就等于挽救一個家庭,挽救一個孩子對大多數孩子也是一種教育。”請求為他恢復了學籍,并在張某面臨畢業時,說服學校為其推薦就業。如今,看到張某健康、快樂地生活,范紅艷感到由衷地欣慰。
普法教育 化作春泥更護花
長期的審判實踐使范紅艷深刻認識到,僅僅完成審判工作和在審判環節上對失足青少年進行教育是遠遠不夠的,等青少年失足后,縱然能使浪子回頭,迷途知返,也為時已晚,重要的是幫助青少年懂法、守法、用法。她提出了“延伸希望,筑牢預防犯罪根基”的工作思路,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主動與學校、社區取得聯系,倡導建立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預防犯罪網絡。為此,她傾注了大量的心血與汗水,付出了常人難以想象的艱辛勞動。先后創辦了泰安市八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暨法制教育基地、愛心學校。她把法制報告送進校園和社區,主動擔負起法制輔導員的重任,至今范紅艷擔任著泰城十所學校的法制副校長以及泰安市陽光課堂輔導員。只要工作一有空暇,她就經常深入到學校、社區,開展普法宣傳。近幾年,她先后作法制報告200余場,邀請師生旁聽案件審理160余次,指導學生舉辦“模擬法庭”50余場,教育學生20萬余人次。形式多樣的普法教育活動,有效地增強了青少年學生的道德意識、法制意識和自護意識。
范紅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承擔了大量的社會職責,對每項職責她都認真對待,用心做好。作為泰山區生育關懷行動代言人,她除了在本職工作中依法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關愛女孩的健康成長外,呼吁社會關注弱勢群體,關愛貧困家庭,帶領愛心企業和愛心人士走訪慰問計生貧困家庭,送去鼓勵和溫暖;作為省委組織部選中的十七大精神宣講員,她結合工作實際撰寫了《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預防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宣講報告,利用工作之余赴村街社區宣講;作為泰安市黨代表、市人大代表、市青聯常委,她積極參政議政,履行代表職責,以議案和建議的形式為未成年人保護事業奔走呼吁,先后提出了《保障問題學生的受教育權》、《加強社區管理,預防減少青少年犯罪》、《建立輕罪未成年人前科消滅制度》等20多項議案和建議,相繼被有關部門采納并付諸實施。
范紅艷在少年審判方式改革、失足少年幫教、青少年犯罪預防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走在了全省同行業前列,并在全國法院系統形成較大影響。她努力克服父親患癌、兩個兄長聾啞殘疾、孩子眼睛弱視的家庭困難,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所鐘愛的少審事業,以一顆至誠至愛之心,贏得了廣大群眾的信任和愛戴,用實際行動實踐著“干一行、愛一行、專一行”的諾言,在平凡的崗位上放飛著理想,在真誠付出中實現著人生的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