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課
近日,我作為峨山鎮黃泉村的“第一書記”到村任職。在走訪過程中,成功化解了一起長達五年的糾紛。
那天我入戶走訪,來到村里退伍軍人秦老漢家中,了解到一起土地轉包糾紛。老漢的兒媳婦董某五年前外出打工,鄰居周某在得到她同意的情況下種了她的地,當時沒簽訂轉包合同,也沒約定轉包期限和費用。后來村委會向董某催交承包費,董某電話要求周某去交,但遭到拒絕,董某只好返回家自掏腰包交費,這幾年,地由周某種著,承包費依然由董某負擔。村委幾次調解沒有結果,周董二人的鄰里關系也從和睦變成了劍拔弩張。
聽了這個情況,我迅速走訪詢問了村里知情人,核實了秦老漢所說的情況,又到村委會翻查了承包合同和繳費清單,心里有了底。接著我請來了董某和周某,二人一見面就爭執起來,周某堅決主張土地屬于自己所有,董某堅持讓周某歸還轉包的土地并要求周某支付轉包費和精神損失費共一萬元。
見二人都很激動,我便將二人分開勸慰,使他們安靜下來。我說:“我真的不愿意看到你們這么和睦的鄰居因為一畝多地鬧成這樣。我是真心實意想來為你們做個和事佬,咱們能不能相互讓一讓,取得一個都比較滿意的結果?”一番勸慰,二人終于有所動容,表示愿意接受調解。我首先對周某進行了說明:“根據法律規定我國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集體的,個人可以承包使用,但不享有所有權,你主張土地歸你所有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我翻查了村里的承包合同和繳費清單,上面的署名都是董某,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董某是土地的承包人,所以即使你主張土地的承包權屬于你,也是沒有證據和法律支持的。如果董某要與你打官司,你也會敗訴,到時你不但要歸還土地,還得承擔訴訟費!敝苣陈犃宋业慕忉対u漸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沉默了。
接著對董某做工作:“周某固然有錯,但你想一想你就沒有犯錯的地方嗎,當初轉包土地的時候應該簽轉包協議,約定轉包時間和費用,造成今天的局面你就沒有一點責任?”董某想了想,也沉默了。見狀,我說到:“我支個招怎么樣,土地的承包權歸董某所有,但土地就別收回了,強行收回,周某在土地上辛辛苦苦的投入就都白費了,土地繼續轉包給周某,你們補簽一份轉包合同,約定今后的轉包期限和費用。至于之前五年的轉包和給董某造成的精神損失由周某一次性補償董某8000元,你們覺得怎么樣!弊詈,雙方均表示同意我的建議,并簽訂了調解協議。
經過這次調解,我多了一些感悟:首先,老百姓是很樸實的,大多數矛盾的發生往往是因為法律知識的缺失,所以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普法的力度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我要努力培養法律明白人,另一方面采取“普法一條街”、“法制大課堂”等老百姓樂于接受的形式宣講法律知識。老百姓懂法了,不僅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還能少一些糾紛,增一些和諧。其次,群眾利益無小事,作為“第一書記”,這一點更應該銘記,村里工作最忌諱就是拖,本來的小事拖久了也會成為大事。想為老百姓做實事,最基本就是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為”。
嶧城區派駐峨山鎮黃泉村第一書記
李明
責任編輯:張凱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