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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社長鼓勵我法庭作證

2008年12月24日 13:35作者:來源:大眾網(wǎng)

  至此,轟動山東解放區(qū)的楊祿奎事件畫上了句號。我這個 14歲的少年作為事件的主要見證人,無論在事發(fā)現(xiàn)場,還是上法庭作證,從匡亞明社長的言行中,學(xué)到了許多寶貴的東西。

□ 李萬槐

    1947年4月,大眾日報社駐莒縣,那年我 14歲,給社長兼總編輯匡亞明當勤務(wù)員。4月下旬,匡社長因公去煙臺,他的夫人、 兩個警衛(wèi)員和我隨行。我們到了煙臺,住在東山半山腰市政府的一座房子里。

    5月 23 日下午,匡社長派我去大眾日報社煙臺辦事處(對外稱“新生利商行”)送信。5點半左右,當我送信回來走到大馬路東首往南拐向森林路時,聯(lián)合國善后救濟總署駐煙臺辦事處職員史魯域琪駕駛一輛美制中型敞篷吉普車,從我身后飛駛而過。此時,在前方約 50米處,人力車夫楊祿奎拉著空車由南向北走來,他看到迎面駛來汽車,急忙將人力車緊靠道路右側(cè)躲避。這條道路很窄,而史魯域琪仍不減慢車速縱車疾駛,當場將人力車的左輪車軸撞斷,車翻人倒,楊祿奎頭部破裂血流不止,慘不忍睹。史肇事后,置傷者的生命于不顧駕車逃逸。 當他逃離現(xiàn)場約20米時,我持槍邊追邊喊:“軋死人啦,站!”連喊數(shù)聲,他回頭看見有人追來,方把車退回出事地點!澳丬埶廊死玻匆姏]有!”我趕上去大喝一聲,他卻一聲不吭,不理不睬,坐在駕駛室里無動于衷。此刻從車上跳下來一只哈巴狗,跑到楊祿奎身邊舔他頭上流出來的血。我見狀怒不可遏,上去狠狠一腳,將狗踢進路邊的溝里,史聽見狗叫,急忙從車上下來,朝我瞪了一眼,跳下溝將狗抱上來,把狗放到副駕駛座上,然后他又回到駕駛室。他對躺在地上血流滿面、奄奄一息的楊祿奎不屑一顧,而對一只狗卻如此關(guān)心,實在令人憤慨。

    這時,在附近鋤地的農(nóng)民王寶慶也來到現(xiàn)場。我們兩人面對這種局面,心里著急卻束手無策。此刻,我急中生智,想請匡社長來處置此事。 我讓王寶慶看守現(xiàn)場,跑步回到住處,向匡社長報告了情況。匡社長聽后,立即叫上警衛(wèi)員李福興一起來到事發(fā)地點。這時的史魯域琪兩只胳膊抱在胸前,兩腿交叉,身子靠在汽車車廂的后擋板上,毫無愧色。看到匡社長到來,他迎上前去,“老鄉(xiāng),老鄉(xiāng),他(指指躺在地上的楊祿奎)往我的車上撞!”他操著生硬的中國話對匡社長說。 匡社長對他未加理會,俯身察看了楊祿奎的傷情,說了一聲:“趕快送醫(yī)院搶救!绷⒓唇形覀儯ɡ罡Ed、王寶慶和我)將楊祿奎抬上汽車,要王寶慶坐在車廂里摟住楊祿奎,以免汽車顛簸加重傷勢;叫李福興負責(zé)押車;責(zé)令史魯域琪開車,將楊祿奎送往醫(yī)院搶救。車開走之后,匡社長叫我速去市政府報告。

    楊祿奎因傷勢過重,于當天晚上身亡。雖然楊祿奎不幸去世,而匡社長將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以高度負責(zé)的精神分秒必爭緊急搶救楊祿奎,其情景感人至深,給我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事件發(fā)生后,市政府和執(zhí)法部門很快來人找我了解情況,到事發(fā)地點進行勘查,并記錄了我的證言。過了幾天,我和王寶慶接到煙臺地方法院傳喚。我倆到了那里,法院讓我們與史魯域琪當面對質(zhì),核對事實,史仍一口咬定是楊祿奎撞他的車,我們擺了親眼目睹的事實,駁斥了他推卸罪責(zé)的企圖。在鐵的事實面前,他理屈詞窮,啞口無言。

    6月 16 日下午,煙臺地方法院在市政府禮堂設(shè)立臨時法庭審判史魯域琪。審判的前一天,我接到法院通知,要我出庭作證。我頓時緊張起來,整天坐立不安。 我從來沒經(jīng)歷過這種場合,擔心在大庭廣眾面前心里慌張,顛三倒四,造成不良影響。匡社長看透了我的心思,問我:“ 小鬼,明天叫你上法庭作證,你是不是害怕?”我說“是。”“你是一名革命戰(zhàn)士,要有大無畏精神,不管在什么情況下,都要勇敢地去作證。把你所見到的事情清清楚楚地講明白,就盡到你的責(zé)任了,這有什么可怕的呢?”匡社長的話雖然不多,卻像一顆定心丸,使我鎮(zhèn)靜了下來。 然后我將證言在心里順了一下,作了認真準備。

    16 日下午,當宣布開庭后,史魯域琪被押上法庭,站到被告席上。接著,主審?fù)剖乱页鐾プ髯C。 此時的我,心情很平靜,面向?qū)徟信_,背對著臺下300多位旁聽的各界代表,將被告犯罪的事實從頭到尾說了一遍。我作證時,由翻譯人員分段進行翻譯,因為除了被告之外,還有“聯(lián)總”代表和美國記者葛蘭恒等外國人旁聽。隨后,王寶慶也上臺作證。

    史魯域琪在鐵的事實面前低頭認罪,最后法庭判處他有期徒刑兩年。史魯域琪對這一寬大處理感激涕零,他說:我在蔣管區(qū)若犯此罪,只要花點錢買通警察或法官就可了事;在解放區(qū)原以為定受重判,今天竟如此寬大,使我感到非常慚愧……

    至此,轟動山東解放區(qū)的楊祿奎事件畫上了句號。我這個 14歲的少年作為事件的主要見證人,無論在事發(fā)現(xiàn)場,還是上法庭作證,從匡亞明社長的言行中,學(xué)到了許多寶貴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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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趙永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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