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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財產公開能否破冰?

2013年01月25日 23:33作者:來源:南方日報

2012年,廣州番禺“房叔”事件持續發酵,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再次步入公眾視野。在此背景下,南沙區即將推動的官員家庭財產申報公示試點備受關注。

 

官員家庭財產申報公示制度一直是國人關注的焦點。

官員家庭財產申報公示制度一直是國人關注的焦點。

  2012年,廣州番禺“房叔”事件持續發酵,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再次步入公眾視野。在此背景下,南沙區即將推動的官員家庭財產申報公示試點備受關注。

  剛剛閉幕的市委十屆四次全會,已將“完善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列為市級重點督辦工作,南沙試點包含其中。目前,試點工作有關方案、制度安排已經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但具體內容尚未向社會公布。申報的內容如何?公示的范圍有多大?依托何種途徑公開?涉及官員級別多高?試點成效如何?尚待進一步觀察。

  去年以來,廣州紀檢監察系統在反腐倡廉領域展開了一系列改革創新,作為地方試點,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如能在廣州率先破冰,將極具標本示范意義。

  “房叔”事件令人深思

  10月8日17時31分,網友“廣州正義者聯盟K”在天涯論壇發帖:“有圖有真相:番禺一個城管隊長就有20多套房產,廣州的房價怎能不高?”,劍指番禺區城管綜合執法分局局長、政委蔡彬。經媒體廣泛報道后,蔡彬被戲稱為“房叔”。

  在廣州市紀委的指導下,番禺區紀委快速介入處理,三天之內停止蔡彬職務,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好評。初步查明,蔡彬在擔任番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番禺區城管綜合執法分局局長、政委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等重大違紀行為。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房叔”蔡彬、“表哥”楊達才作為公共事件持續發酵,社會焦點逐漸轉移到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存在制度漏洞這一層面。

  2010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曾聯合印發《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縣處級副職以上(含縣處級副職)黨政領導干部和大中型國企領導干部必須每年上報個人和家庭成員的收入、房產及投資等情況。但是,這一規定只是要求領導干部向組織報告有關事項,并不用在黨內外公開。

  其實,廣州在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方面曾有創新。2009年7月,“廣州市黨風廉政建設信息管理系統”正式投入使用,市管干部可以通過全市80多個填報點進行遠程填報,具體內容為個人收入申報登記,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登記,配偶子女從業信息登記,主動上繳收受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以及其他貴重物品登記。

  市管干部家庭財產申報率先進入了信息化軌道,但也面臨不少實際問題。比如處級干部未納入系統,只是通過紙質向組織部門填報,信息真實性也難以查證。

  番禺區委組織部曾要求處級干部申報“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但蔡彬近兩年只申報了本人持有房改房一套,兒子持有自建房一套,存在瞞報行為。

  探索家庭財產黨內申報公示

  去年10月,“房叔”事件尚未完全定論,廣州市紀委首次透露,廣州確定在南沙區部署開展領導干部家庭財產申報試點工作,按照省統一要求,開展試點、積累經驗、以點帶面。目前,相關工作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曾表示,廣州將借鑒一些地區、單位開展財產申報的有效經驗,以完善南沙的試點工作。

  一石激起千層浪,南沙試點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在市紀委接下來的月度定期發布會上,這一議題每每成為焦點。

  去年12月,梅河清透露了南沙試點的新進展,稱試點工作有關方案、制度安排已經廣州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但具體內容尚未向社會公開,將由省紀委擇機統一向社會發布。而在廣州市政協十二屆四次常委會議上,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曉玲作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情況通報時稱,南沙試點工作將在春節后展開。

  剛閉幕的市委十屆四次全會,已將“完善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列為今年100項市級重點督辦工作,南沙試點正是該項工作的核心組成部分。明確提出“在南沙區約300名副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中,試點探索家庭財產黨內申報公示工作。”主要任務是“試行考察對象廉潔報告制度”。

  針對如何解決申報信息真實性這一關鍵問題,廣州擬探索建立個人報告事項核查機制,加強對領導干部所報告的個人收入、房產、投資、婚姻變化及配偶子女從業、移居國(境)外等情況的總體分析評估。

  據了解,市紀委正著手整合公安、工商、國土房管、稅務等部門的信息資源,建設預防腐敗信息系統。通過該系統,加強數據的智能比對和篩查,能從中發現反腐線索。比如說房產問題,只要在房產信息中一查,某一領導干部有多少套房子就一目了然,跟他之前報的房產信息比對,很快就可以知道他的申報有否隱瞞。

  南沙先行試點值得期待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備受期待。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并強調“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雖未明確指出要“公開公示”,但不少專家學者認為已在釋放積極信號。

  從地方實踐來看,全國范圍內已經或即將開展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地方試點已達20個,最早開展的是新疆阿勒泰地區,行政級別主要為縣市級,有少數為地市級。不過,公示對象各不相同,有的是現任官員,有的是擬提拔官員,級別最低為副科級,最高為正處級。最大的不同在于公示的渠道上,有的在當地廉政網,有的在單位公告欄,有的在單位干部大會,也有極少數規定在媒體上公開的。總的來說,內部公開較為常見,社會公開較為少見。

  華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戴黍認為,“黨內公開與社會公開的差別還是很大的,一下子就面向社會公開,確實有一些難度,也需要改革勇氣。從這個角度說,南沙試點仍有改革空間,值得期待。”

  中山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肖濱表示,“從公示對象的級別來看,南沙的改革力度應該得到肯定,畢竟擴大到了局級(區領導)這個層面,而不是只針對一些科長、處長。不過,官員財產公示是一個復雜的制度設計,公開的程序如何?在多大的范圍公開?依托什么途徑公開?改革效果如何,尚待進一步觀察。”

  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坦言,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作為“陽光法案”,是防治腐敗的重要治本之策。但是,“群眾現在對財產申報公示的期望值高,我們對此要有清醒認識。”梅河清說,以香港為例,進行財產公示根本的目的在于防止利益沖突。

  “南沙試點是一個新生事物,在運行過程中肯定會遇到很多新情況、新問題、新困難,需要我們不斷積累經驗,去解決問題,也需要市民群眾、新聞媒體的支持。”他說。

初審編輯:
責任編輯: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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