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指出: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
2013年11月15日 21:35來源:新華網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今日發布,《決定》指出要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新華網北京11月15日電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今日發布,《決定》指出要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
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建立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綜合機制。
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初審編輯:劉寶才
責任編輯:魏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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