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嚴禁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
2013年11月26日 07:18來源:大眾日報
省紀委辦公廳今天下發通知,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通知要求,盡快將中央紀委《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精神,傳達到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全體黨員干部,并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孫松山 魏 然 報道
本報濟南11月25日訊 省紀委辦公廳今天下發通知,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
通知要求,盡快將中央紀委《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精神,傳達到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全體黨員干部,并結合實際抓好落實。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要令行禁止,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及相應券卡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不在此限)。要嚴肅財經紀律,強化審計監督,相關費用不準轉嫁攤派,一律不予公款報銷。
通知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執紀監督,開展明察暗訪,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對頂風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典型問題及時通報曝光。
原標題:嚴禁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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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編輯:余梁
責任編輯:王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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