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運奎:關于棗莊土地流轉中若干問題的建議
2013年12月31日 14:54來源:
開展土地整理、土地流轉復墾等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可以使農民居住逐步向中心村集中、耕地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等,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促進城鎮化居民的增長。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土地作為農民的固有財產給予了肯定。大力發展集約化生產,土地“小塊變大塊”,提高產能,由此引起的土地流轉問題早于十八屆三中全會在我市已經出現。目前國家尚無統一的指導意見,各地都在嘗試改革。
開展土地整理、土地流轉復墾等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可以使農民居住逐步向中心村集中、耕地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等,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促進城鎮化居民的增長。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土地作為農民的固有財產給予了肯定。大力發展集約化生產,土地“小塊變大塊”,提高產能,由此引起的土地流轉問題早于十八屆三中全會在我市已經出現。目前國家尚無統一的指導意見,各地都在嘗試改革。所以問題也是各地不一,針對我市具體情況,本人發現有以下問題出現:
一、農民缺乏對政策的了解,各地普遍采取強制手段,村領導在宣傳中態度強硬,自編政策說是國家要求農民必須讓地,否則會有處罰。如此缺乏與農民的有效溝通,歪曲政策勢必造成農民恐慌和錯解。
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一些投機者低價從農民手里獲得土地不用于農業生產反撂荒土地等待土地確權獲取增值或者轉賣他人;還有的改優質的種糧土地為種植樹木、果樹、苗圃、花草等。棗莊是糧食大市,糧安天下,自古都是硬道理。糧食安全定會引起中央重視。土地流轉不可忽視對產糧土地的保護。建議市政府召集土地、農業、林業、畜牧等相關部門制定出土地分級流轉制度。一級土地為優質平原種糧土地,一級土地只能流轉給種糧大戶,保證糧食的產量,這是重中之重;二級土地為半平原土地可以種植糧食或者花生、地瓜等經濟作物,也可經批準搞特色種植;三級土地為山地、荒灘等可以放開種植、養殖。只有好的規劃才能有效保證糧食的產量。政府要引導把主要流向朝著種糧大戶、家庭農莊和專業的農業合作社上,更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專業大戶和家庭農莊、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上來,要讓更多的新型農業主體占領土地流轉的主戰場。
三、加強對農民的權利保護,根據土地質量制定保護價格流轉。加強合作社或種植大戶的管理監控。對于在產糧土地變換種植品種的,應預付農民1-3年的土地租金。因為種糧的土地一旦種植果樹、苗圃等會對土地肥力造成極大摧毀,合作社投資失利土地還到農民手里已經貧瘠了。
四、各地開展土地流轉不重視農民權益,不能很好地保護這一弱勢群體。維權是關鍵,既要維護方方面面的權益,包括受讓主體的權益,更要重點保護弱勢群體的權益,政府和職能部門要有作為,對于侵害農民權益的重大案件要嚴肅查處。重點規范,規范流轉行為,規范經營行為,規范合作行為,規范產業化行為,只有規范才能最大限度減少權益受侵害。政府是保障,區鎮要建立健全流轉機構和糾紛調處機構,有人管事,且是真管事不流于形式。加強法律監管,對于一些違背法律的鄉規村約要堅決打擊糾正,司法部門也要給予土地糾紛中的農民更多幫助,以防“殺貧濟富”“不坑窮人不富”等奸商思想在合作社中產生。提高農民文化素質,提升農民維權能力和法律意識,自己的權益還得靠自己來保護。
五、加強對失地農民的關注。農民手里有1畝土地產幾百斤糧食和蔬菜,打工賺些錢,對于沒有太多能力的農民來說基本可以解決生活。失去這一畝土地得到幾百元租金實際上沒有一畝地在手里舒坦。幾百元很快就會花了,再也沒有糧食和蔬菜可以產出了。這個問題只有真正了解農民的人才能想到的,不是專家會想的問題。這一情況如何解決?我市要有切實可行的方案。
六、合作社用工有限,更多的農民如何安置?老弱農民如何安置?我想合作社既然能發展,必須在其發展規劃中接納負擔這些社會職能,沒有規劃和社會職能的合作社不是真正的農民合作社而是資本主義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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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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