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慶國:規范教代會 促進學校民主管理
2015年01月08日 17:03來源:大眾網
校長負責制導致出現了一個好校長帶出一個好學校的提法,但反過來,一個不怎么樣的的校長呢?是不是要毀了一個好學校,毀了眾多的孩子啊?所以不能把學校、學生的命運交給某個人,而應該建立科學的辦學體制,而民主管理對于集思廣益、群策群力是非常有利的,因而規范教代會制度勢在必行。
校長負責制導致出現了一個好校長帶出一個好學校的提法,但反過來,一個不怎么樣的的校長呢?是不是要毀了一個好學校,毀了眾多的孩子啊?所以不能把學校、學生的命運交給某個人,而應該建立科學的辦學體制,而民主管理對于集思廣益、群策群力是非常有利的,因而規范教代會制度勢在必行。 一、要明確教代會的地位和作用。顧名思義,教代會要代表教師的利益,要對全體教師負責。因此教代會的效力要低于全體教職工大會。教代會只是一個日常運作機構,對學校的日常工作起到進行審議、監督的作用,學校重大事項必須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
二、教代會的資格準入。學校干部(除工會主席)不能成為教師代表,否則,校長就會把教代會變成其可以操縱的傀儡,失去了教代會制約校長的作用。這一點其實也是針對目前教代會的最大問題——流于形式 提出來的。
三、教代會可以彈劾校長,既然校長要對教代會做報告,可根據對其評價等級(可分優秀、合格、差),如果為差,校長要主動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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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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