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新:多舉措減少青少年的溺水悲劇
近年來青少年溺水的悲劇經常發生,而在青少年意外傷害致死的事故中,溺水事故則成為頭號殺手。孩子貪玩的天性和對水面以下的地質結構的不了解,是發生溺水悲劇的主要原因;農村留守兒童,家長長期在外打工或經商監護不到位也是造成悲劇的一個原因。每到夏天溺水身亡的新聞報道天天有,一個孩子的離去,會造成幾個家庭無盡頭的悲傷,同時會造成又一個失獨家庭的產生,失獨家庭會造成生活養老醫療等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看到一個個花季少年被池塘、水坑吞噬了生命,看到家長們因為失去孩子而痛不欲生撕心裂肺的哭喊,他們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無法治愈的疾病和無法抗拒的災難造成的生命的消逝,我們無能為力,人為的可以避免的溺水悲劇的發生,實在讓人心痛。為了更有效的勸阻悲劇的發生,讓溺水悲劇不再重演,讓報道悲劇的新聞越來越少,“少一個悲劇發生、多一個幸福家庭”。
近年來青少年溺水的悲劇經常發生,而在青少年意外傷害致死的事故中,溺水事故則成為頭號殺手。孩子貪玩的天性和對水面以下的地質結構的不了解,是發生溺水悲劇的主要原因;農村留守兒童,家長長期在外打工或經商監護不到位也是造成悲劇的一個原因。每到夏天溺水身亡的新聞報道天天有,一個孩子的離去,會造成幾個家庭無盡頭的悲傷,同時會造成又一個失獨家庭的產生,失獨家庭會造成生活養老醫療等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看到一個個花季少年被池塘、水坑吞噬了生命,看到家長們因為失去孩子而痛不欲生撕心裂肺的哭喊,他們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無法治愈的疾病和無法抗拒的災難造成的生命的消逝,我們無能為力,人為的可以避免的溺水悲劇的發生,實在讓人心痛。為了更有效的勸阻悲劇的發生,讓溺水悲劇不再重演,讓報道悲劇的新聞越來越少,“少一個悲劇發生、多一個幸福家庭”。
2014年山東兩會之前,我向省政協提交了“百姓提案”:《多舉措減少青少年的意外傷害》,建議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加大防溺水宣傳力度,成立黃河阻泳志愿者隊伍。我的建議引起了省政協和多位政協委員的關注,被評為2014年山東省政協十佳“百姓提案”。今年經過省、濟南市、章丘市三級政協多位委員的努力協調,6月27日,由省政協、共青團濟南市委、章丘市教育局、大眾網等共同發起的“小點子、大公益 讓夢想啟航”黃河阻泳聯盟正式成立。志愿者們將盡可能到危險水域附近“巡邏”,勸阻玩耍的孩子,在黃河周邊學校進行防溺水安全課堂講座,呼吁全社會各方重視中小學生假期安全,杜絕溺水悲劇重演。
“黃河阻泳聯盟”成立后,8月8日共青團章丘市委組織并發起,黃河阻泳志愿服務隊成立,每天都有頭戴小紅帽,身穿紅馬甲的志愿者巡防于經常發生溺水悲劇的危險水域,有限的避免了悲劇的發生。通過這幾年的勸阻,溺水悲劇在我們章丘從數字上能明顯的看到出來,效果是可行有效的。希望在領導在支持下把我們成功的經驗和模式,全省乃至全國復制,讓更多的人加入進來,避免的完全可以避免溺水悲劇,希望更多社會公益組織和社會上好人加入到我們這個隊伍來,不需要你付出太多,當您看到身處險境的青少年時,獻出你的一份愛心給他們一個善意提醒,完全可以避免一場即將發生的溺水悲劇。讓社會更和諧,家庭更幸福。
一:充分發揮省政協的協調作用。
1建議省政協組織協調電視臺結合各地水域的實際情況,拍攝防溺水的警示片、微電影、公益廣告片,聯合山東省的各大媒體,充分發揮報紙和網絡媒體的輿論宣傳作用,建立專題網站、開展網上安全知識有獎競賽及微電影大賽等多種形式,對青少年進行防溺水的教育。
2在天氣變暖或暑假即將來臨之際,建議由省政協牽頭組織山東省17地市的教育系統、青聯和公益組織,選擇溺水多發地召開現場會,同時發出倡議共同成立一個“關愛生命遠離危險水域”的阻泳公益聯盟,發動全省各區縣的公益組織和愛心人士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成立旨在防溺水的“阻泳志愿隊服務隊”,充分發揮各地的志愿組織的作用,成立阻泳隊和巡河義工之類的志愿組織,結合當地的水域分布及危險情況,對危險水域不定期的巡查,對那些貿然下水的游客和青少年,進行提醒式的阻泳勸阻并說服教育。我們的一個善意的提醒,就有可能拯救一條生命;如若視而不見任其在危險水域繼續玩耍的話,再往里多走一步就可能掉入沒過頭頂的深淵,一個花季少年將會離我們而去。一個善意的提醒,完全可以避免一場悲劇的發生。
二:阻止溺水悲劇的發生,最好的辦法就是遠離危險水域。
1:加強學校的教育力度,教育局將提前安排對學生暑期的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訓,不定期的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到了暑假,學校要不走形式的組織學生利用多媒體觀看防溺水的警示片和實時的新聞報道,通過讓學生寫觀后感和做筆記甚至現場談談心理體會,真正讓廣大青少年從心靈深處,知道生命的珍貴,好多溺水悲劇可以人為地避免,自覺地遠離危險水域。建議由各地的教育部門牽頭成立“護童隊”構建青少年的生命安全網,在校的老師結合當地的危險水域的分布情況,責任到人,在周末和節假日劃片巡查,發現有戲水的及時勸阻,并可以用手機或相機拍下來,及時聯系學校,進行再教育,確保溺水悲劇不發生。
2:建議教育部,把安全教育寫進教科書,納入教學日程。
把包括防溺水、防電防雷電、交通安全及意外、防震防災防火的自救安全知識開展每日提示。學校要在學校大門出口顯目位置設立《安全提示牌》,每日提示、告誡學生注意防溺水和游泳、交通安全;要在每天上、下午放學最后一節課,開展"每天5分鐘"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教育提醒,要將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內容印成小卡片、宣傳單,貼在講臺上或發給每個學生,由每天上、下午放學前最后一節課的科任教師進行提示提醒。
三:建議人大立法,對青少年進行保護,對瀆職者處罰。
1:對危險水域實施屬地管理,對那些人為的挖土取沙造成的深坑,要誰受益誰負責,要對危險水域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要有醒目的警示標志;只要發生悲劇就要追究屬地領導的責任,并追究相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2:對江河湖海以及水庫要誰管理誰負責,由河務部門及屬地的政府在沿河的壩體以及建筑上通過設置警示展板和書寫警示標語,來避免悲劇,對措施不力造成溺水悲劇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3:明確教育部門和家長以及地方政府的責任,在校期間如發生溺水悲劇,學校負監護不力和教育不到位的責任,溺水場地的責任方負防護不利的責任;在校學生假期如果發生意外,家長要負監護不力的責任,學校要負教育不力的責任,所在的政府也要承擔對危險水域監管不力的賠償責任。對那些學前班的幼童和不在校的社會青年,悲劇發生地所在的政府也承擔對危險水域監管不力的賠償責任,家長承擔監護不力的責任。對發生重大悲劇的(三人以上)要追究悲劇發生地所在政府領導的行政責任。
只有責任明確,才能引起全社會的重視,切實避免悲劇的發生。
四:科學引導,合理利用公共資源,向青少年傳授游泳的本領。
1:選擇灘涂平緩,相對安全的水域設立開放的游泳區供大家游泳,由家長陪同,也可以通過互助的方式,由會游泳者教不會者,不會游泳的要通過佩戴救生圈(衣)采取必要的自我保護。
2:在有條件的學校或社區可以通過免費開放游泳場館開設游泳課,由專業教師或志愿者教孩子們游泳,并傳授一些科學施救的辦法,避免盲目施救造成更大的悲劇。讓他們在意外落水時既救助他人也能自救。
五:通過多種形式讓更多的人參與到活動中來,幫助青少年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筑牢思想防線,遠離危險水域,珍愛生命,掌握正確的自護技能對學生和家長進行安全防護知識培訓。呼吁家長、學校、社會各界共同努力,高度重視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預防青少年發生溺水的防范工作,讓悲劇不再重演,使我們的青少年能夠健康快樂成長。
責任編輯:楊憲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