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廳面復“戶改”:職業、住所穩定可進城落戶
在省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上,十一屆省政協委員鄧相超向大會提交了《加快特色城鎮建設,推進城鄉一體化》的建議,經立案辦理后,今天下午,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有關負責人當面回復稱,目前我省對于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的流動人口,允許在居住地落戶。

十一屆省政協委員鄧相超向記者介紹提案的有關情況。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給鄧相超《加快特色城鎮建設,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議的當面回復
大眾網濟南1月28日訊(記者 王磊 張帆)在省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上,十一屆省政協委員鄧相超向大會提交了《加快特色城鎮建設,推進城鄉一體化》的建議,經立案辦理后,今天下午,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有關負責人當面回復稱,目前我省對于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的流動人口,允許在居住地落戶。
委員建言戶籍改革,省公安廳24小時內速辦提案
昨天下午,鄧相超提交的《加快特色城鎮建設,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議,被立案后,提案涉及戶籍制度改革的部分交由省公安廳具體承辦。今天上午,省公安廳有關部門與其聯系,并約定于今天下午當面回復。在提案中,鄧相超建議,應探索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寬落戶條件,按實際居住地進行戶籍登記,加快對在城鎮就業和居住的農民的轉戶步伐,讓進城農民工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使城鎮化成果更多地惠及農村和農民。
山東已出臺改革措施,職業、住所穩定可進城落戶
今天下午,公安廳的面復人員說,對于這個建議,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貫徹國辦發【2011】9號文件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對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的流動人口,允許在居住地落戶,進一步降低了流動人口落戶門檻,實行按實際居住地登記落戶。
同時,省政府2012年5月出臺《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并于當年10月1日實施,規定流動人口持有居住證享有的權益保障和公共服務,從制度上為流動人口享有戶籍人口權益提供了保障。
責任編輯:魏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