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日本特務頭子土肥原賢二在回憶錄中所承認的那樣,日軍各部都在夸大己方戰果,抑減中國方面戰果。
“大本營發表的統計數字相當可觀,但其中70%是為了夸耀戰果而增加的水分。”
《華北治安戰(譯序)》第2頁
僅根據天津市政協編譯組譯的日本防衛廳防衛戰史室的《華北治安戰》中日方報告的關于與中國共產黨抗日武裝交戰中傷亡的一些零散記載,所謂“共軍僅擊斃851名日軍”的謠言便不攻自破,其厚顏無恥也一目了然。

(晉察冀邊區八路軍二團一連連長李永生在淶源三甲村戰斗中,一人繳獲輕機槍1挺,三八式步槍3支。)
“第一一〇師團報告,1938年8月~1939年10月間,師團陣亡者,為533人!
《華北治安戰》上卷第156頁
“第二十七師團報告,從1939年1月至1940年11月肅正作戰期間,我忠勇官兵喪失649人,負傷1378人,甚為遺憾。”
《華北治安戰》上卷第278頁
“在此次作戰中,雖未查明彼我全面的損失,但在第一軍方面損失最大的是獨立混成第四旅團,(根據旅團第二期晉中作戰戰斗詳報)戰死71名、負傷66名、失蹤2名。另據旅團戰死名簿記載,從8月20日至12月3日在旅團戰死的276名!
(《華北治安戰》上卷第312頁“此次作戰”為1940年日方所謂的“第二期晉中作戰”,也即當時八路軍集中發起的“百團大戰”第三階段戰役的反擊作戰。編者注)
“關于此次作戰彼我的損失,根據我軍的統計,僅我獨立混成第二旅團方面戰死133人、生死不明31人。”
。ā度A北治安戰》上卷第315頁!按舜巫鲬稹敝1940年9月23日至10月12日間日方所謂的“察南南境反擊作戰”,我方稱為“淶靈戰役”。編者注)
“我方戰死161名,其中軍官9名,傷323名,其中軍官14名。”
。ā度A北治安戰》下卷第161頁。這里指的是1942年6月日方所謂的“冀中三號作戰”期間傷亡情況。)
1942年9月,日軍對中國共產黨抗日武裝發起所謂的“冀東一號終期作戰”,戰事于11月中旬結束,日方報告說:“我方損失也較大,計戰死221人,傷91人!
《華北治安戰》下卷第214頁
另據日本防衛廳《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記載,僅1941年這一年:
“治安討伐與肅正作戰沒有取得顯著效果……華北方面軍的綜合戰果是:交戰17198次……據報告,日軍損失是,戰死2352人,負傷501人。”
《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第三卷第二分冊第79頁
綜上所述,僅僅根據日方極少部隊很零散的參與所謂“肅正作戰”時的戰報,不包括共產黨武裝主動發起的攻擊,消滅日軍已經甚眾。由此充分說明,所謂“抗戰八年共軍擊斃日軍僅851人”的說法,純屬用心險惡的謠言。

(八路軍攻克淶源東團堡后,戰士們在長城烽火臺上歡呼勝利。)
在評價國共抗戰戰果上,國內一些人在故意使用雙重標準:在評估共產黨軍隊戰績時,用日軍大本營資料,且用不完全材料;在評估國民黨軍隊戰績時,用國民黨當局資料。而他們最害怕的,就是用一把尺子比較,因為如果都用日軍大本營資料,國共兩黨抗戰戰績如何評價,事實就會大白于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