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安:關干嚴厲打擊校園暴力,制定“虐童罪”,加大對涉案青少年懲罰力度的建議
2015年12月28日 10:06來源:大眾網
當前,校園暴力時有發生,有的甚至走到了國外。如對受害人實暴、扒衣服、燙煙頭、吃沙子、吃糞便等,個別施暴人員因已滿十四歲不到十八歲,可從輕或減輕處理。所以發生了黑龍江趙力寶因不到14周歲而強奸女學生,只是賠償不到一萬元,從而把受害女孩母親捅死,也只能勞教一年半的結果。而重慶女孩摔嬰案,因女童只有10歲,雖然有人命案,也只能讓其家長領回家。
當前,校園暴力時有發生,有的甚至走到了國外。如對受害人實暴、扒衣服、燙煙頭、吃沙子、吃糞便等,個別施暴人員因已滿十四歲不到十八歲,可從輕或減輕處理。所以發生了黑龍江趙力寶因不到14周歲而強奸女學生,只是賠償不到一萬元,從而把受害女孩母親捅死,也只能勞教一年半的結果。而重慶女孩摔嬰案,因女童只有10歲,雖然有人命案,也只能讓其家長領回家。
建議:可參考諸多國外法律,如英國的法律應負刑事責任,應降低少年犯罪的年齡,最低年齡可降為滿10歲。同時,應制定《虐童罪》,可參考美國法律,把學生關起來折磨幾個小時就是綁架罪,酷刑折磨都是重罪,應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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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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