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李金華審計長向全國人大提交了今年的審議“清單”之后,社會各界好評如潮。據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每個問題要一查到底有交待”。
近兩年,國家審計署在維護公共財產和國家法紀方面發揮出越來越大的作用,有目共睹。其實,“審計”就是一項“功能性文明”。“功能性文明”指的是介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之間的一種帶有“工具”“手段”性質的制度或機制,以及規矩、慣例等等的文明制度。明確這一文明概念,有利于建設規范化服務型政府。
現在,在公共管理領域,常見的提法,是某某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這和過去習慣說某項工作是“一大戰役”,在思維慣性上其實是一致的。但“系統工程”在實際運作中,往往要靠“協調”、靠“通融”,靠“勾兌”才能辦成事,甚至還辦不成事。6月28日央視的“今日說法”欄目,選題是廣州最近發生的假酒毒死人事件。記者采訪了當地的衛生、工商、質監等執法部門,官員們都是“王顧左右而言他”,就是說不清楚為什么堵不住毒酒進入市場。
這些現象反映出“系統工程”易造成公共管理上的漏洞。因為各部門“各負其責”就無法“系統”;而要“系統”,則大多要靠“協調”“勾兌”,在浪費行政資源的同時,還很可能互相牽扯最終導致辦不成事。按照“依法行政”理念,各部門的職能、職權應是法定的,是“行政許可”的,故才能執行。而這些職能、職權,能否相互配合成一個“系統”,同樣也應該是法定的,否則就容易亂套。
因此,在“依法行政”的理念下,更應該致力于“功能性文明”的建設。這方面,國務院已經作出了好的榜樣。例如,非典之后,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應急等一系列制度的完整出臺;還有流浪人員收容制度改為救助制度等。這里并沒有老生常談地提什么“系統工程”,而是強調各就各位、各司其職。
“功能性文明”,說白了就是制度、機制,在建設規范化服務型政府的今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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