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席“民營經濟與中國發展”國際研討會的代表們認為,目前優秀的尤其是大型的民營企業也同相當部分的國企一樣能夠較為容易地從國有大中型銀行貸到款,但銀行業對中小型民營企業的支持則仍然處于一個瓶頸位置,很多銀行對企業的貸款支持判斷仍然處于“劃成份”的階段。
針對銀行貸款難的癥結,一些地區試點組建民營銀行以專門解決中小民企貸款難的問題。深度參與其中的廣東省風險投資促進會的鄭德埕會長在介紹廣東地區民營銀行試點的進展情況時透露,原本積極表態愿拿巨資搞新的民營銀行并承諾三年內不從新銀行貸“關系款”的珠江三角洲一些搞實業出身的企業家,在得知民營銀行的試點方案是對舊的經營不利的金融機構進行改革之后又打了“退堂鼓”。
亞洲發展銀行駐華首席經濟學家湯敏指出,目前中小民營企業應該拓寬融資的主渠道。他認為,從銀行方面控制風險來說,銀行業無法對新生的中小企業予以貸款支持是必然存在的,他建議企業可以更多地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在抵押了企業的固定資產等再從銀行貸到流動資金是比較可行的方案。與會的其他專家更提到了金融租賃、信托投資等等多種融資方式都可以為中小民企所利用。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大會上透露,在未來幾年內將關閉經營差的農信社,同時允許包括民營資本在內的各方資金進入到農信社的改革和重組當中,并根據需要發放新的金融機構牌照。很多專家認為,這也給民營資本一個進入金融領域的機會,從而也可能誕生新的民營銀行。
一位在美國著名投行任職的業內人士更具前瞻性地提出,國內在為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而發展中小型民營銀行的過程中應吸取美國當初的教訓。她說,金融機構都是風險很高的行業,因此從民營銀行設立之前,就要考慮到今后如何對其實施有效的監管。“既要鼓勵設立民營銀行等金融機構,但也要在配套設施上跟上。”她認為,中國民營經濟是國家的一大財富,不能放任它們在風險如此之高的金融領域“自生自滅”,因此更需要對未來的民營銀行加強監管,予以有效的保護。
北大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指出,由于中小民營企業生命周期較短,又缺乏有效的擔保,在目前我國信用體系缺失的情況下,國有大中型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的確風險很大。他認為,一直以來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支持只是由政府來承擔,因而當政策收緊時,很多中小企業就只能面臨“關停并轉”的命運。林毅夫提出,成立地區性的中小銀行,能夠較好地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與其說是銀行體制改革不如說是“補課”。
同時,林毅夫指出民營銀行的建設不能建立在民營企業家的承諾之上,他認為為免除出現道德風險和以“為國買單”為借口再向國家“交換”更多的政策而出亂子的危險,一方面可以采取設立完全新的民營銀行的方式,另一方面應加強對新生民營銀行的監管。( 張隱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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