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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橋區的莊女士問:剛買的新房子想裝修,可聽人說裝修公司有 很多貓膩,像轉包給別的裝修隊什么的。那么怎樣才能避免這些問題 呢? 簽訂家居裝飾合同應注意幾個方面,以防止出現轉包家裝工程和 掛靠公司的現象。 1.簽訂合同之前,客戶應先審核裝飾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必 要時可向裝飾公司上級或有關部門核準。同時客戶應先參觀裝飾公司 正在施工的現場,檢查工地管理、衛生、防火、制作工藝及工人素質。 客戶還應嚴格審定裝飾公司提供的設計方案及報價,并將預選的材料 樣品封存。 2.在簽訂合同時,應詳細注明工期、幾次驗收程序(材料驗收、 隱蔽工程驗收、局部驗收、整體驗收)、詳細制作過程說明、甲乙雙 方各自提供材料的名細和日期,合同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訂(如有委 托須復印委托書)。 3.簽訂合同時,客戶向裝飾公司索要: ■工商執照的復印件(加蓋公司紅章)。 ■資質證明的復印件(加蓋公司紅章)。 ■項目經理和工程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公司正式職工的工作 證復印件。工程驗收合格后以上四種證件退還裝飾公司。 4.工程款必須由業主親自交到公司財務,并索要建筑安裝專用 發票,禁止其他人代收工程款。 5.工程完工進入保修期,客戶可依具體情況與公司商議,保留 原證件或扣留工程款總額的部分質量保證金。 6.注明施工和保修期間施工隊和消費者發生的所有民事及刑事 責任由裝飾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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