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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加爵的定罪量刑問題等到判決后再談也不遲

2004-03-25 06:05:14 

■法眼觀察

  繼媒體公布馬加爵殺人的真正動機后,社會公眾對馬加爵案關注的焦點一下子轉向了對他的定罪量刑問題。一些法學專家紛紛通過媒體,對這個問題發表意見。
  3月22日,中國新聞網轉載了《滇池晨報》的一篇有關馬加爵案的報道。文中有兩位法律專家針對馬加爵的定罪量刑問題發表了自己的觀點,民法專家說:馬加爵負有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責任。刑法專家說:馬加爵數罪并罰犯下四個死罪。
  這二位法學家在學術方面稱得上是權威,他們的觀點不能說不對。但是,在馬加爵案還處于偵查階段,在馬加爵還沒有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時,就公開討論馬加爵的定罪量刑問題,我認為是不恰當的。
  首先,只有案件全部偵查完畢,所有證據材料準備齊全,才可能進入下一個環節,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有罪控訴。媒體和專家并非辦案人員,他們對案件的了解來源于辦案機關對外界通報的部分內容,不可能掌握全部內容。如果僅以媒體的報道為依據,而不是以案件的卷宗為依據,就對犯罪嫌疑人的定罪與量刑問題發表實質性意見,這種做法是不嚴謹的,甚至可能發生錯誤。因為有時案件的一個細節問題就可能改變整個案件的性質。
  其次,未經法院審判,就公開討論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問題,不僅對司法審判機關不夠尊重,而且對犯罪嫌疑人本人也不夠尊重。刑法專家說:從馬加爵所犯下的罪狀來看足足可以砍4個腦袋。我認為,這樣的評論在私下場合談談還可以,但是,通過媒體公開發表這樣的觀點,是非常不合適的,尤其這樣的話從法學家的口中說出,更讓人感覺不是滋味。這樣的評論,對犯罪嫌疑人的影響是相當消極的。試想一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本來還有為自己辯護的勇氣,聽了法學專家的這席話,可能就徹底死心了,甚至會產生抵觸情緒,這對他們的合法權益保障是非常不利的。
  還有,媒體和專家的這種做法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司法審判。因為他們是法學專家,是權威,所以他們的觀點有許多人相信。這些觀點一旦公布出來,當然會給審判人員帶來壓力,這種壓力體現在:如果審判結果和專家說的不一致,他們可能將面臨公眾的質疑甚至批評,因為法學家的超脫地位和學識,對公眾有非常大的引力,更容易獲得支持。目前馬加爵案還處于偵查時期,其全部事實尚不清楚,而專家們卻連一些細節問題都不放過。比如,專家斷言:馬加爵雖然有如實交待犯罪問題的態度和情節,但達不到“法定從輕”的法律制裁的標準。專家比法官還法官,直接把“法定從輕”也給否了。要知道,這種權力,只有法官才能行使。專家在沒有了解全部案情的前提下,就下如此結語,是背離法律精神之舉。
  定罪量刑的問題,還是交給法官們解決吧。媒體和專家,不要急于談論這個話題了,耐心等待法院審判結果公布后,再談這個問題也不遲。
  
  □ 劉吉濤 郭秀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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