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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重慶市萬州法院開庭審理了一樁涉外贍養案。一農村老婦將自己的親生兒子推上了被告席。這天上午,在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61歲的原告袁和梅神情呆滯,她對面的被告席空著。那里,本該坐著她38年未曾謀面的兒子羅丹會,如今身為博士的他定居于美國邁阿密。 袁和梅是重慶市忠縣野鶴鄉一介農婦,1962年與第一任丈夫羅繼流結婚,次年6月生下兒子羅丹會。孩子才10個月大的時候,在忠縣煤礦工作的丈夫因公死亡。袁和梅說,當時在長春教書的羅繼汪(丈夫的哥哥,羅丹會的伯伯)找到她,說為了羅丹會的前途和羅家的興旺,希望孩子由他來代為照管。為了小丹會的未來,袁和梅同意了。母子分開的那一年,孩子還不到4歲。 2001年4月25日,一封從美國寄來的信件突然出現在了袁和梅面前,落款人是“羅丹會”,可她還來不及激動,就被信的內容驚呆了。信上,羅丹會說,他是一個普通人,有恩怨分明的做人原則,“生母未有盡到撫養責任,我也自然沒有贍養義務……” “他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我養他到3歲,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啊!”袁和梅說自己很委屈,但她始終不相信羅丹會會如此絕情。2002年,袁和梅將起訴羅丹會的訴狀遞到了萬州區人民法院,要求羅丹會支付贍養費。2003年,萬州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這一贍養糾紛案。 但因羅丹會當時已經搬家,在美國的住址不詳,無法向其送達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同年6月法院第一次開庭,但由于沒有通知到羅丹會,為符合法律程序,該院又依法用公告的形式向其送達。 今年3月22日,此案正式開庭。袁和梅說:“我起訴不是為了贍養費,我只是想逼他(羅丹會)出來,當面叫我一聲媽,要他認我這個媽啊!” 可剛開庭半小時,審判長得知袁和梅有羅丹會在美國的最新地址后宣布休庭,要求按照新地址再次發出傳票,“這樣才符合法律程序”。走出審判廳大門,袁和梅不知所措,她知道,這次休庭后也許又將是一個漫長的等待。 23日上午,有記者與遠在美國的羅丹會取得聯系,他已經從朋友口中得知生母正在起訴他的消息,但至今未收到法院正式的傳票。“那是一段讓人心酸的回憶!”羅丹會說,生母為了想嫁人,把他送給伯父養,此后再也沒有給自己一丁點母愛。生母現在找自己,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需要一些經濟支持,并非袁和梅所說的“為了母子之情”。記者說:“她最大的希望是能聽你喊她一聲‘媽’。”“這是絕對不可能的!”羅丹會堅決地說,作為母親,首先是不該拋棄自己的孩子。
□主持人 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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