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好客山東”豈容“天價板凳”抹黑
“天價板凳”雖是個例,但不該出現,更不能放任。于情于理,“天價板凳”是不能再擺下去了,“好客山東”的金字招牌豈容這塊破木頭抹黑!
大眾網評論員 韋國騫
在煙臺開發區4A級景區——金沙灘海水浴場中,一個同學在海灘上的一個破爛木制座位上坐了2分鐘都不到,一個大哥過來就要收一百塊錢,不給錢就要扣人,最后沒辦法,給了他們100塊錢才脫身。針對此事,煙臺開發區旅游局僅對“天價板凳”的主人處以1000元的罰款,物價局也認為“天價板凳”明碼標價、合理合法,依然可以擺在該景區經營。(大眾網7月2日報道)
而就當“好客山東”這塊金字招牌在八方游客心中越擦越亮時,“天價板凳”這個很不和諧的音符卻給它抹了黑。“天價板凳”問題,是一個在很短時間內引起全國關注的問題,是一個雖屬個例,但在我省建設“好客山東”的過程中不得不反思的問題。
“天價板凳”不光彩,首先在于無良奸商肆意破壞景區環境和市場環境的行為。勤勞致富,應該理直氣壯;文明經商,才是天經地義。但專營“天價板凳”的人,雖既不勤勞也不文明,卻憑著明火執仗的流氓行為發了橫財。先是強取豪奪般地收斂不義之財,再是理直氣壯的與社會輿論對峙,“天價板凳”主人的“強盜風采”嚇跑的恐怕不止是一兩個游客了。其實,不要說在一個4A級旅游景區發生此類事件,就是在城市最雜亂之處祭出如此“天價板凳”,八方游客也會對“好客山東”的招牌產生質疑。
“天價板凳”不光彩,還在于監管部門的不作為。明明是訛詐甚至搶劫消費者的行徑,非被描述成“明碼標價、合理合法”的經營行為;顯然超出合理價格范圍的“100元/小時”的標價,卻被解釋為“景區內各種服務收費高是全國的共性問題”。難道售其貨者不論拋出多么離譜的價格,都算是合法經營嗎?難道全國景區內各種服務收費普遍偏高,我們就要在這種攀比上“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嗎?暫且不論“天價板凳”背后是否存在權錢交易,僅憑這種“兩個錯加出一個對”的荒唐邏輯,就反映了監管部門的失職。我想,當外地游客屢次向監管部門反應該問題而得不到妥善解決后,“好客山東”的口碑在他們心中可能已經打了折扣。
“天價板凳”雖是個例,但不該出現,更不能放任。于情于理,“天價板凳”是不能再擺下去了,“好客山東”的金字招牌豈容這塊破木頭抹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