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洪泉
與丈夫頻繁爭吵,80后少婦陳某便帶著2歲的兒子小風(化名)離家出走。為湊夠去浙江見情人的路費,陳某竟將2歲的兒子賣掉。10月31日下午,小風的父親徐某報警。經過閩侯警方近28個小時的努力,小風終于重回父親懷抱。(11月14日福州晚報)
湊錢去見情人,看起來好像是80后少婦陳某賣掉孩子的直接原因,但仔細分析,賣孩子見網友只是這段愛情的一個結果。對其為什么賣孩子,還應該從深處挖掘。
四年前開始的一段沒有登記的婚姻,從開始就不受法律保護,給婚姻的破滅埋下了種子。在全民法治觀念日益增強的今天,陳某也應該知道自己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對于這個家完全可以來去自由。但是,她還是沒有明白,盡管孩子是自己的,但卻沒有買賣的權力,最終法盲的行為讓孩子差點被賣掉。
結婚四年,一個三口之家能拿的錢只有600元,而且住的是出租屋。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建立在“一窮二白”基礎的愛情,同樣讓人感到蒼白無力。窮則思變,在衣食住行都無法正常保證的前提下,沒有任何想法的女人才是真傻子。
家里的風景很無奈,外面的景色卻很精彩。就在陳某生活無著落的時候,浙江汪某的出現,給陳某帶來的不僅僅是語言溝通的上快感,更是對一種夢想中衣食無憂生活的渴望。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賣孩子買車票只是一個手段或者說是步驟。在對現實生活悲觀絕望的時候,陳某做出的這個舉動是可以理解。
沒錢買車票其實也是一個客觀的理由。陳某擺脫當前的家庭,去找網友,其目的未必就是簡單的見面,極有可能想建立新的家庭。在這個可能下,孩子無疑是一個累贅;賣掉孩子也是為了以后的生活著想,不僅僅是為了錢。
話又說回來了,如果浙江汪某真喜歡陳某,完全可以給陳某匯錢,或者去接,大可不必要靠賣孩子搞路費。但事實上,這邊是一腔熱情,那邊或許只是當成了一個普通的網友見面或者一夜情什么的。這會讓陳某最終空歡喜一場。
幸福不會從天降,自己耙子上柴火。要想擁有美好的生活,還要用自己的雙手和汗水去爭取,天上掉餡餅的事情,往往是不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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