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
北京市審計局的一份報告顯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余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后還剩余近6億元。(見7月7日《江南時報》)
隨著星羅棋布的各種高等級公路開通,人們深切感受到了什么叫四通八達,什么叫交通便捷。這是飛速發展的經濟建設帶來的必然結果,而這一切自然要歸功于高速公路旁設立的收費站,投入多少,必定能通過對過往車輛收費回收回來,對此,公眾從來沒有產生過疑慮。
有一個問題讓我好生納悶,經常可以聽到看到某地高速公路剪彩開通了,人們興高采烈,奔走相告,惟獨沒有聽說某路段投資全部回收了而關閉收費站。事實上,許多路段開通了若干年,卻從來不對外公布收支情況,車輛呢到此停車交費成了慣例,收費站人員只管埋頭數票子,誰也沒覺得不妥,老百姓的知情權早已被某些部門拋到了腦后。京石高速北京段就是其中的一個,如果不是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敢于直言,人們還不知道,這個收費站早該“壽終正寢”了。
國家對高速公路收費站有明文規定,以“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為原則,一旦還貸結束,必須停止收費。由于無法知道京石高速北京段具體收費情況,早在1992年的人代會上,李淑媛等十幾名代表就提交了關于停止京石高速收費的建議。或許是李淑媛持之以恒的信念感動了蒼天,也許是她人大代表的身份發揮了作用,直到2005年,北京市審計局才回復了李淑媛的建議,審計顯示,京石高速自1987年11月至2004年12月收取通行費共17.92億元,償還貸、借款本息以及養路費支出并返還北京經濟發展投資公司分成后,剩余約5.85億元。
有了審計報告,本以為關閉收費站的建議會得到重視,哪知相關部門變本加厲,非但沒有停止收費,相反還將該路段的經營權授予首發公司,并允許其經營到2029年。贏利了5億多,竟然無人過問,如此一審了之的做法,是行政不作為還是踐踏民意?究竟是誰縱容了這種無視法規的行為?
令人不解的是,迄今有關部門仍然執迷不悟,且看北京市交通委的回應吧,“首發公司擔負著500多公里已建成高速公路的管養任務和規劃新建300多公里高速公路的建設任務,建設資金主要來自銀行貸款,新建高速公路也處于培育期……通過依法收取通行費償還貸款,還貸壓力很大,同時還要保證必要的投入以維持高速公路正常的運營、養護需求……”快刀斬亂麻的事情,北京市交通委卻不正面回答問題,含糊其詞,答非所問,莫非有啥難言之隱?
對于這份回復,不要說李淑媛非常不滿意,相信每個人看了都感到驚詫、憤怒,收費站不是搖錢樹,既然早已收回了投資,就該按制度辦事,沒有什么商量的余地。誰來取締京石高速北京段收費站?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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