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文彪
12月21日,廣州房地產檔案館表示,“房叔”“房嬸”事件反映出檔案館在個人住房信息管理上存薄弱環節。據悉,此前泄露“房叔”的檔案館人員已被撤離崗位并被行政記過。10月,官方證實“城管番禺分局政委及其家人名下擁21處房產”基本屬實,城管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已被雙規。(12月22日新華網)
廣州有關方面所以處分泄露“房叔”房產信息的檔案館人員,是認為其泄露了有關個人住房信息隱私。而其實,國家工作人員與領導干部的房產信息原本就不應當被視作為是個人隱私。因為國家工作人員與政府官員必須受到公眾的有效監督,這就要求國家工作人員與政府官員的隱私權必須受到限制,否則公眾監督無從談起。正因如此,對國家工作人員與政府官員包括房產在內財產信息,不能像對普通公民財產信息一樣將其當做隱私來保障,而應當允許公民通過查詢其財產擁有情況,判斷其是否存在腐敗行為,以此建立公眾對于國家工作人員與政府官員的有效監督途徑。
此外,盡管廣州房地產檔案館有關工作人員泄露“房叔”房產信息,其直接目的或許并不是為了反腐,但是其幫助查詢“房叔”房產信息的行為,卻在客觀上暴露了“房叔”不正當擁有房產情況,并由此而使其遭到查處。而如果當地有關方面以泄露隱私為由處分檔案館相關工作人員,令對反腐敗有功人員受到處理,顯然不利于更好地鼓勵公眾監督官員廉政方面情況,也將會使部分官員因此而愈加不憚于實施腐敗行為。
而換過一個角度看,廣州房地產檔案館相關工作人員因為泄露“房叔”房產信息受到處分,實際上也折射出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缺失。由于當前尚未建立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官員財產信息仍被認為是個人隱私,這樣廣州有關方面也就有理由對相關泄露官員房產信息人員作出處分。而如果建立了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官員財產擁有情況向公眾與社會公開,任何公民都可自由查詢政府官員財產情況,類似廣州房地產檔案館相關工作人員這樣的行為,也就談不上是泄露公民隱私,有關方面自然也就沒有理由對其作出處分。
經由以上分析可知,廣州有關方面以泄露隱私為由處分房地產檔案館相關工作人員,并非不值得商榷,有關方面在作出相關處分決定時,顯然應當考慮到此舉對于公眾監督官員廉政情況與反腐敗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與此同時,廣州有關方面以泄露隱私為由處分房地產檔案館相關工作人員,更警示有必要盡快全面實行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以能讓官員擁有財產情況受到公眾“名正言順”的監督,切實消除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缺失對于公民監督官員廉政情況可能產生的阻礙作用,促進防腐敗斗爭與廉政建設取得更大的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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