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中心春熙路美女是被騙對象(資料圖)
昨(26)日,錦江區法院以詐騙罪對李波等14人處8個月至1年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第一刀:高薪誘餌收報名費
2006年,李浪先后在王府井及第一城開設了某文化傳播公司和某模特禮儀公司,派專人攔過路青年男女,以介紹高薪兼職為誘餌,收取青年男女報名費30元。隨后,“業務員”再以報酬豐厚的兼職吸引求職者,但前提是先交480至680元不等的服裝押金、推廣費等。
第二刀:持“報到函”到下家
在求職者交納了上述費用后,公司會開具一張“報到函”給他們,讓其到某營銷策劃中心報到。
接著,“中心”用一些虛構的兼職信息繼續詐騙求職者,讓他們交納崗位責任金等費用。這時,求職者大多意識到自己被騙了,但“中心”暗示求職者已無退路,如果不繼續交納費用,他們之前所交費用也無法退還。如果求職者接受,不但可以拿到高額薪金,還可以退還所有押金。一部分求職者不愿繼續被騙,及時退出,而另一部分人則決定“博弈”一次,再次交納幾百到上千元不等的費用。
第三刀:“不可完成的任務”
最終,求職者得到的工作卻是搞市場調查,而這些調查的內容往往涉及一些商家的商業秘密,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所以,雙方的雇傭關系很快便結束了。
兩年多來,20多名女青年先后受騙上當,其中絕大多數為在校女大學生。 (來源:天府早報 記者王了攝影華小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