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09日訊,在治理保險業亂象方面,保監會持續加碼。延續上半年“嚴”監管思路,9月30日,保監會一日連開罰單,涉及五家保險公司違規經營問題,涵蓋電銷網銷違規、產品報備違規、編制虛假資料和私設分支機構等問題。其中,對一家公司采取行政處罰。
保監會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是針對永安財險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和編制提供虛假資料行為。具體來看,永安財險未經保險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營業部。該營業部具有固定辦公場所并配備領導班子和工作人員,配備出單設備,刻制公章,對外開展保險業務經營活動,從2014年3月至2016年10月累計實現保費2962.02萬元。
除了私設分支機構外,據查,永安財險在2015年至2016年7月期間,新渠道業務部虛假列支車船使用費和公雜費,合計86.84萬元,用于向2494名續保客戶發放加油卡、電話卡、車載應急物品等禮品。
依據《保險法》規定,保監會對永安財險涉嫌違法一案進行了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不過,永安財險及時任總經理蔣明提出申辯表示,總公司營業部屬于董事會批準設立的內設部門,營業部搬遷分職場未及時報告,屬于工作疏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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