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濟陽警方成功破獲 “10.12”殺人拋尸案
2010年10月12日8時許山東省濟陽縣公安局接報:徒駭河濟陽縣新市鎮路家樓村南水中發現尸體。接報后,局長趙建凱迅速帶領偵技干警趕赴現場,隨即,市局刑警支隊長孫連和趕赴現場投入工作。兩地公安機關經過12個晝夜的連續奮戰,將武某明、趙某美、李某海、趙某芳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抓獲,一舉偵破了影響惡劣的“10.12”殺人拋尸案。
尸體位于徒駭河濟陽縣新市鎮路家樓村南、新市鎮小圈橋下游水中,參戰干警將尸體打撈上岸后就地進行了勘察和解剖。尸體高度腐敗,身體多部位分別被鐵絲捆綁。
參戰干警在進行勘察和解剖的同時,迅速印發通報在轄區周圍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中獲取的信息,從尸體漂浮地點向上游進行徒步勘察,力爭發現蛛絲馬跡。法醫、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從死者多處嚴重骨折和死后入水等多方面分析,案件為故意殺人拋尸的可能性較大,但不能排除交通肇事后拋尸的可能。“無論那種性質,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趙建凱局長斬釘截鐵的說。據此,“10.12”專案組迅速成立,展開全面偵破工作。
查明尸源成了案件偵破的重中之重,在提取現場痕跡送市局檢驗的同時,專案組經連夜排查和現場勘查,未獲取任何有價值線索。13日上午,縣局刑警大隊技術中隊副隊長陳敏經技術手段,確定了尸源——張某才(男,40歲,濟陽縣垛石鎮后樓村人)。經調查發現,死者生前嫖娼、放高利貸、打架斗毆,劣跡斑斑,并且在濟陽縣太平鎮藥王村有一姘婦,姘居2年。
專案組對張某才的社會關系進行全面調查的同時,經綜合分析,拋尸地點應在漂尸的上游,張某才生前應有交通工具。據此,專案組用船舶進行打撈。14日下午,專案組在徒駭河尸體上游6公里、夏口大橋下游附近,打撈出電動車一輛,經張某才的姘婦趙某美(女,40歲)辨認,此電動車系張某才生前所騎。因電動車完好,無交通事故的痕跡。
張某才生前結交復雜、債臺高筑,“仇人”很多,存在為債害命的可能,但趙某美因感情等糾葛或趙某美之子亦有殺人(曾揚言要打殘張某才)的嫌疑。后對張某才的63名關系人進行逐一排查,未發現任何蛛絲馬跡;趙某美之子現押監獄,排除其作案的可能。重點嫌疑人之一的趙某美面對民警的詢問對答如流、“滴水不漏”。至此案件陷入了僵局。
專案組經進一步調查張某才和趙某美的社會關系后發現諸多疑點:一、趙某美稱與張某才的感情較好,與調查走訪中了解的兩人經常打架矛盾;二、午餐后,張某文離開趙某美的家時稱回家處理事情、未帶走任何衣物和證件與趙某美稱的張某才決議與她分手矛盾;三、在辨認張某才生前所騎電動車時,趙某美的滔天大哭與后來的冷靜存在矛盾;四、趙某美案發后處理了生豬、樹木等物品,有離鄉的動向。
專案組綜合分析后決定,直接接觸趙某美,18日下午,趙某美被“請”到了專案指揮部。專案組干警根據預定方案對趙某美的住所進行了仔細勘察,經驗豐富的刑警大隊長宋爾慶先后在趙某美與張某才居住的床頭邊沿部和墻壁上發現細微的點狀血跡和擦拭過的血痕。經進一步勘查,在趙某美另一房間內的木棍上,經過技術處理后發現微量血跡,趙某美有重大作案嫌疑。
專案組在加緊審訊趙某美的同時,對其的社會關系進行了全面監控。19日上午,趙某美的二姐夫武某明(男,59歲,太平鎮藥王村人)被傳喚至公安機關。經過60余個小時的斗智斗勇,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郭東升、刑警大隊法醫張繼磊先后撬開了趙某美和武某明的“鐵嘴鋼牙”。根據兩人的供述,干警迅速行動,將同案犯趙某芳(女,58歲,趙某美的二姐)被控制,23日,潛逃濟南的李某海(男,46歲,太平鎮太平村人,趙某美的三姐夫)被抓獲歸案。至此,此案的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
經進一步審訊,該案大白天下:2010年9月25日,在淄博打工歸來的趙某美與張某才多次發生矛盾,趙某美氣急不過,與二姐趙某芳、二姐夫武某明預謀除掉張某才,9月29日下午1時許,酒后的武某明帶上李某海來到趙某美家中,將正在午睡的張某才用鐵錘、鋼管等多種工具殺死后,連夜在夏口橋拋尸、并將張某才的電動車等物品拋在了同一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