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濟陽縣結合新農村建設的特點和要求,深化和完善計劃生育村民自治運行機制,依法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使計劃生育新農村新家庭建設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同步進行。
一村計生主任星級化管理制度。為建立科學規范的計劃生育干部管理機制,提高村計生主任待遇,激發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積極性,濟陽縣制定出臺了《濟陽縣村級計生主任星級化管理辦法》,具體內容明確了十個星級的認定標準、晉星標準、減星標準、評審制度、公示制度、獎懲制度。通過在兩個鎮二十個村試點運行效果突出,并決定在全縣予以推廣。
二計劃生育村民聽證會制度。制定落實了計劃生育村民聽證會制度,每月有村書記主持定期召開計生聽證會,村主任把在平時工作中了解的育齡婦女的思想變化及家庭生活狀況,當月發生的新婚、懷孕、生育、死亡、獨生子女、獎扶對象和流動人口的動態信息,育齡婦女的建議、意見、需求信息等內容提交例會,村兩委對群眾提出的建議需求予以答復解決,提出整改方案,予以公示。
三民主決策、自我管理、村務公開制度。以推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評議”為核心,調動群眾計劃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每月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共同商議相關事宜并總結安排下個月計劃生育工作。每季度召開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群眾代表會議,群眾就計劃生育重大事務發表意見,通過表決,做出決定,參與管理。
四協會參與制度。為確保計劃生育村民自治與新農村建設有效結合,充分發揮計生協會作用,讓農民成為計生工作的主人,推行了“村兩委負總責,協會為骨干,家庭為單位,成員作主人”的基層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認真制定協會工作的實施方案,進一步健全組織,完善制度,培育村民自治工作中的亮點,使計生協會與村兩委工作有機結合,科學管理與村民自治有機結合,使協會在探索中積累經驗,在實踐中開拓思路,在運作中提高水平,在服務中見到實效。
濟陽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胥 群
2010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