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選擇掙錢多的那份工作才是對社會更大的貢獻?為什么 該得的利益必須要先拿到手?為什么做好事必須要留名?為什么一個 乞丐無權救助大學生?為什么每個人都可能是個騙子?為什么適度的 損人利己該得到推崇?為什么道德說教不但沒有效果反而越來越走向 了道德的反面?為什么經濟學不講道德?類似的問題構成了我們中大 多數人的日常困惑,也是一本叫做《自私自利》的書極力想解決的問 題。 比如,你選擇了掙錢更多的那份工作(前提是老板以賺錢為目的 ),是因為你的老板比別人更能達到資源的最佳優化配置,而每一個 人都這樣充分地實現效率最大化,其結果就是整個社會的最大受益, 這就是為凱恩斯稱贊的“一個偉大的共謀”;該你得的利益,首先是 你已做了貢獻,所以,你只有先拿走,才是對一種公認并通行的社會 準則的遵從,社會才能以此做表率,社會的公正與誠信才能維持,套 用到撿東西的老問題上,你只有保證先把自己該得的好處拿走,才能 有更多的人把失物交回去;做了好事要留名并盡可能宣揚出去,這是 因為這樣等于又做了一件好事,整個社會知道還有人在提供道德服務, 從而鼓勵大家也來提供這種服務(茅于軾語),而那種不想讓做好事 的人留名的人,不過是希望社會到處都充滿了這種可以讓他們撿便宜 的機會。 這樣,每一個從常識層面引發的問題都出現了跟我們以前評判角 度不同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引入了“社會”“制度”這兩個概念。在 本書中,經過制度的規整,利益觀念才導向了最終的福利制度。 “我們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飲料等東西,不是出自屠戶、酒商或 是面包師的恩賜,而是出于他們自利的打算。我們不說喚起他們利他 之心的話,而要說成是喚起他們的利己之心的話,我們也不說自己需 要,而是說這樣對他們有利。”亞當·斯密這段經典名言是西方現代 利益觀念的出發點,作者正是在這個前提下,證明只有“每個人都學 會關心自己的利益”,才能最終達成整個社會的“完美的制度設計” ——也就是制度保證下的“自私自利”。 。ā蹲运阶岳罚痴站幹,天津社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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