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寫了一篇讓我熱血沸騰,感覺有劃時代意義的豆腐塊文章,便迫不及待地讓老婆分享我的喜悅,像公雞耀武揚威地抖動幾根鮮艷的尾羽,包含了一個其實我很厲害的意思。老婆看完了隨手把稿子擱在一邊,卻冒出這樣一句話,前天,我看見強了。 強是我們這個小城里家喻戶曉的人。強小時候得過腦炎,那時的醫療條件差,治療得也不及時,落下了后遺癥。她每天穿著奇裝異服,騎著三輪車穿梭在大街小巷撿垃圾,因回頭率高而也算是步入名人的行列了。 老婆說,那天強穿了一件非常鮮艷非常惡俗的衣服,頭上帶著塑料珠子的頭飾。有人問她,強,這衣服哪兒買的?她說,在服裝城買的,好幾年了,我娘不讓我穿。那人就說,別聽你娘的,挺漂亮的。然后他們都很燦爛地笑,盡管笑的含義大不相同。 不用老婆明說,我已經明白,我的文章可以和強的衣服相媲美了。細想起來,我和強還真有許多相似之處:強癡迷于鮮艷衣服和垃圾,來到這個世上,收集垃圾和她認為漂亮的衣服仿佛是她的使命,把整個生命都融化進了收集的過程中,樂此不疲。這種癡迷程度不亞于我對文字的癡迷,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強因撿垃圾和其他人發生沖突時,有絕對有效的一招:脫衣服羞羞人家。往往不等她脫下褲子,人家已經落荒而逃,她可以從容不迫地慢慢整好衣服,悠然自得獨享那些垃圾給她帶來的歡娛。寫到這里,我忽然窺見一個訣竅,寫文章的時候,是否也跳一下“脫衣舞”,把精神中的一些私處暴露出來,有了這些猛料,不怕不撐大讀者的眼珠子。再一想,這種“脫衣舞”已經被他人捷足先登,用爛了,也不知他們是從何處得來的啟示。 我曾經在遇到強的時候,心里生出一些憐憫之情,并故意把一個紙盒子扔到腳下,等她來撿。那時候很優越地開心,仿佛也算得上一個慈善家。現在想來,應該是強憐憫我才對。我是垃圾的制造者,不管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她是一個清潔者,起碼能夠對環境的美化有一定的貢獻,不過她對我那些精神垃圾卻沒有絲毫興趣,我只有自己自產自銷。 強和我最大的不同在于她對自己的衣服充滿自信,對自己從事的事情一往情深,不考慮他人的看法如何,沒有懷疑和遺憾,所以不可救藥地快樂著她的快樂;而我則對我的生活和事業充滿懷疑,患得患失,無法忽略別人的目光,所以我不可救藥地憂傷著我的憂傷。 □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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