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要在洞房里點花燭,這個風俗應該很早就有了吧。新娘迎進門坐上炕,就要把從娘家帶來的“燈”點上,且要直至第二天早晨不能滅,謂之“長明燈”,意寓著婚后幸福美滿,源泉長流。 母親說,她與父親雖然吃了很多苦,但能相濡以沫地走到今天,全是因為那晚守住了那盞“長明燈”。母親結婚時,全國剛解放,當兵的父親匆匆趕回來完婚,只有五天的時間。一進門,母親就從包袱里拿出一個銅制的很精致的“菜籽油燈”點上,放到窗臺上,當時父親還笑她“思想封建”。那天晚上風雨交加,打濕了窗紙,風從齜牙咧嘴的窗縫里灌進來,把他們的“長明燈”吹得忽明忽暗、搖曳欲滅。母親緊張極了,與父親一起用雙手圍成圈,小心地守護著他們那盞“婚姻之燈”,竟然坐了一夜。 大哥結婚的時候是上世紀七十年代初,嫂子是大哥小學的同學,不嫌我家窮,大哥借了輛生產隊的馬車把嫂子迎進了門。嫂子坐上炕,就從她帶來的新臉盆里拿出一盞“罩子燈”點上。這是我在那個偏僻、閉塞的小村里第一次看到的“新鮮物”,我立時就被它迷住了。 前幾年我結婚的時候,母親給我備齊了豐厚的嫁妝。可為買那盞新婚之夜的“長明燈”,我們有了爭執。母親說這幾年都興用“電臺燈”,漂亮、體面又實用,而我執意要買一盞“罩子燈”。逛遍了大小商店,就是沒有我心中的那盞“長明燈”。就在結婚的前一天,我偶然在賣舊貨的一個小攤上發現了它——“罩子燈”。我欣喜若狂地花了十元錢買下了它,捧回家,母親說這東西以前僅值一元錢。 結婚那天晚上,等親朋散盡,我關掉所有的電燈,關掉喧鬧了一天的音響,我和夫沐浴在“長明燈”溫馨的光暈里,心里充滿了幸福。 □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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