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三哥上五年級,五弟上三年級,我上四年級。 放學一回家,兄弟仨就開始搶座位寫作業。三哥最先搶了大椅子和八仙桌,舒舒服服地寫起來。我退而求其次將另一張大椅子搬到院子里,矮小的土坯屋里光線太暗。五弟只有一個矮板凳和一把小椅子,撅著嘴在炕邊賭氣。 過上個把小時,父親和姐姐地里收工回來了,大哥干臨時工也下班了,矮小的屋子一下擁擠起來。 母親從柴火爐子上端下一口大鐵鍋,里面是一鍋土豆和茄子。另外一口大鋁鍋在旁邊,里面是新碾的玉米粥。一家人圍坐在小吃飯桌邊,場面煞是壯觀。尤其我們三個小家伙,一字排開坐在下面,像三頭小豬,向母親舀菜的手露出貪婪的目光。 母親搬出所有的碗,開始舀稀粥。 父親、大哥和姐姐是下力的有功之人,三個碗依次放在他們面前。剩下的碗往往不夠,小哥仨就搶,誰先搶到誰先喝。有時搶著搶著,“咣”,又打了一只。這時,其中一位難免是要挨 的。碗茬子被扔到南墻角,經歲月的雨打磨后,瓦新瓦新的,哪一天蹭土豆皮找不到家什,它正好被派上用場。 有時候小哥仨不會搶碗,只會規規矩矩地坐在桌邊等,并且是按捺著興奮的心。那是過年過節,家里殺了一只公雞,一劈兩半,做兩天的好伙食。燉雞時放進一大半土豆或藕一類的攙貨,加上半鍋湯,飄著好看的油花。分雞肉的儀式一般是母親主持,因為母親是個極公正的人,在家里具有絕對的權威。父親是個老好人,這雞肉是分不成的,誰哭誰分的多,結果會亂成一鍋粥。 其實等了半天,一人也就分三四塊肉,其中一塊好肉,兩三塊骨頭,其余滿滿一碗土豆或藕。肉分完了,誰也不再說話,只顧低頭香香地吃。我總是先將土豆或藕以及骨頭消滅掉,再回過頭來慢慢享受雞肉,那紅盈盈的雞肉獨立在碗里,儼然是件藝術品。三哥和小五的雞肉早進肚子了,眼巴巴地看著我吃,顯然剛才的雞肉意猶未盡,而我像額外多得了一塊似的。 多少年以后,讀到錢鐘書《圍城》里吃葡萄的一段論述,想起當年吃雞肉的情景,我禁不住莞爾一笑。這習慣我一直保持著,所以小五的孩子三歲時,我還沒有結婚,大概也是在享受那最好的一塊雞肉吧。 突然想起這吃雞的往事,是發現如今哄我們的寶貝孩子吃飯,已成了年輕的父母們最頭疼的事了,好像金碗銀碗也難打動孩子們的食欲了。 □孫冠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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