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還是不載,看似簡單,無非費一點時間,若干汽油而已,然 而,凝集著多少人生的悖論。 陽光燦爛的上午,我駕車回家去,穿過猶太街時,候車站前一個 漢子向我擺手、呼喊。我放慢車速,看他,并不認識,正在疑惑,他 一往無前地追來,我只好停下車。中年人喘著大氣,走近,一邊叫著 “先生先生”,一邊從口袋里掏出幾張紙幣,隔著側窗,以極快的速 度把一張二十元鈔抽回去,將兩張五元鈔遞過來。“什么事?”我沒 好氣地問。他極其懇切地說:“求你幫個忙,把我們送去上班的地方, 電車不來,只剩十分鐘,要遲到了!”我略一沉吟:“活雷鋒”不是 一次也不能當的,不在乎十塊錢外快,也讓同胞在異鄉得到一點溫暖 吧。我再問:“什么地方?”“‘麥得羅’。”那地方我常去,在郊 外,是大型商場聚集地,來回至少十來英里,并不順路。我在躊躇, 他誤會我已默許,高興地說:“還有一位同事。”立即向站在候車站 的另一位漢子招手。我隨即果決地說:“不行,我不認識你們。”一 蹬油門,溜之大吉。從后視鏡看到,他沮喪地站在路中央,發了一會 兒呆,搔著頭踱回候車站去。 這天,我的心里一直不好受,明明知道此間壞人為數不多,若真 的跑這一趟,安全系數高達百分之九十九,然而我在“為善”的路上 當了逃兵。我平時行事,頗信奉一位洋人的名言:“把陌生人假定為 ‘好人’,能省去許多麻煩。”可是,在這個場合,我做不到。無論 世故還是直覺,都要求我把“自保”放在第一位。 老天在上,我可不是那么冷血的,這老爺車也曾載過陌生人。那 是前年一個深夜,我下班回家,在路口拐彎時,一位年約六十的女同 胞,趁我減速,迎面攔住,我搖下車窗才聽清她說:她要把一位老人 帶回家,搭不到車,請我開恩送一程。看看路旁,果然站著一個龍鐘 的黑影。我照辦了。順手牽羊式的行善,不值一提,探究當時雙方的 心理,倒都是以對方“是好人”為前提的。她們這把年紀,如果還能 持槍劫車,那倒是我的榮幸,見證一次犯罪史上罕見的案子。我呢, 為獲得陌生人的信任,自豪了好一陣。這種互信,純然出于第一印象, 都沒有介紹信、擔保書。當然,女士在半夜上陌生男子的車,也有自 己的把握在:要“劫色”,也不會動到她們身上去。 兩次遭遇,教我頗起感慨。載,還是不載,看似簡單,無非費一 點時間,若干汽油而已,然而,凝集著多少人生的悖論。我一直沒法 為拒載兩位上班者釋懷,盡管這在美國被視為理所當然。足見我的“ 洋化”,尚未成功。 (美國)劉荒田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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