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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時評的發展勢頭相當蓬勃,幾乎無一家報刊沒有時評。但是“近年蓬勃”并不說明它就是新東西,時評作為一種文章樣式,實屬“久已有之”,通常關于時評的解釋為“報刊上評論時事的文章”,這說明其存在大體與報刊同時,當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 解說時評,首先就要明確對“時事”的理解。我主張將“時事”界定為“新近發生的有新聞價值、宣傳價值、評論價值的事情”。評論這樣的事情的文章就叫時評。 這不是雜文的任務嗎?雜文不就是作為“感應的神經”對現實生活迅速作出評論嗎?不錯。時評與雜文,這個關系的處理是一個過去有過、目前仍在、今后也不能不涉及的問題。 時評與雜文,有其相近的地方。比如:兩者都要講道理,都要運用邏輯思維,但到底又不是一回事: 從大的歸類而言,時評屬于“新聞”,而雜文則屬于“文學”(比如它要加上形象思維)。又比如:兩者都要密切聯系現實生活實際,對生活中的事件迅速做出思想的反應,但承擔的責任和文字反映還是不盡相同的,相對而言可不可以這么說——時評是就某事論及此事之理,由點及點(這由一些時評的題目可見一斑:《聾啞學校更名如何?》、《民企的“出身”何時高貴起來?》、《四疑二次選舉》等);雜文是就某事論及“廣而言之”之理,由點及面(題目和文意常常表現為“由××××想到(說起)”)。打個比方:就我們的孩子照相常常是縮頭縮腦的樣子,論及孩子這樣不好,要改一改,改得勇敢些,是時評;而由我們中國孩子同外國孩子照相時的表現大不一樣,論及孩子照什么樣的相實際是由“大人”(照相師、孩子的父母等)決定的,進而論及中國傳統文化觀念的陳腐和“國民性”的某些值得改革處等問題,便是雜文,魯迅先生有雜文名篇《從孩子的照相說起》。 半個世紀前,1946年《文藝叢刊》上有人指出一種傾向值得注意,就是“雜文對于時評的追隨”。進入20世紀80年代,隨著全國性的思想解放,雜文迎來了一個新的高潮。在這樣的形勢下,雜文研究者也在分析研究雜文創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不少人指出“雜文的時評化傾向”值得關注和解決。 雜文的時評化傾向,我想并不是指文章的內容,而是指出文章的寫法。因為同一個內容——生活的時事的,都是既可以寫成雜文,也可以寫成時評;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思辨性和文學性的含量上。而“雜文時評化”之所以引起文學中人的關注,就在于它意味著雜文這種理應歸入文學的文字形式有可能離開文學而進入新聞。 我不揣冒昧,1992年曾提出一個觀點:“雜文‘時評化’則雜文死,時評‘雜文化’則時評活。”重點在提倡時評“雜文化”——借鑒雜文之優長,把時評寫得活一些,再活一些。 總之,時評與雜文,堪稱兄弟,決非“既生瑜,何生亮”的關系,不應勢不兩立,而應各自保持風格特點又取長補短,共同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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