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擊斃"疑似狼" 村民稱曾丟哈士奇
2012-03-28 15:15:00 來源:齊魯網 我要評論
[提要] 3月26日下午,山東省鄒城市香城鎮,一只疑似狼的動物在咬死了村民的一只雞后,被警方擊斃。此次發現“疑似狼”的鄒城市香城鎮地屬濟寧市,距離日前擊斃灰狼的棗莊滕州市柴胡店鎮,直線距離約80公里。

3月26日下午,山東省鄒城市香城鎮,一只疑似狼的動物在咬死了村民的一只雞后,被警方擊斃。
村民稱與“狼”對峙一個小時
3月26日上午,山東濟寧鄒城市香城鎮張桃園村,73歲的村民徐廣群在地里干活時,“看見一只狼。”
徐廣群告訴齊魯網,“上午十點多,我正在地里干活,回頭間忽然看見一只狼,在我身后20多米盯著我。”徐廣群稱,“這只狼”一直盯著自己,自己往哪走,這只疑似“狼”的動物就跟著他往哪走。
“大約得有1個小時,這只狼才向村后山的方向跑了。”徐廣群說,村子的后山叫泉山,和這只“疑似狼”對峙了一個小時后,“疑似狼”跑向了泉山方向。
73歲的徐廣群堅持自己見到的是一只狼,“我看它老是盯著我看,我仔細看了一下,但還是不像狗,就是狼。”
“疑似狼”咬死村民一只雞
見這只“狼”向后山的方向逃竄,徐廣群馬上回家讓兒子打電話報警。在徐廣群回家報警的同時,這只“狼”卻躥進了他家屋后的王姓村民家中。
這名村民告訴齊魯網記者,“當時正在家里建房子,施工的工人看到它進來偷雞吃。”王女士稱,“工人就拿磚頭嚇唬它,這只狼咬死了我家的一只雞,就沿著村里往泉山方向跑了。”
記者同樣向這名村民確認這只疑似狼的動物,她指著自己家的狗說,“你看那個絕對不跟它一樣,就是只狼。”
追捕三個小時 疑似狼被擊斃
27日上午,鄒城市香城鎮派出所民警楊金華向齊魯網記者描述了26日下午圍捕“疑似狼”的經過。
楊金華說,“下午一點四十分左右,我接到報警有村民稱村里發現了一只狼,我們立即趕往事發現場。”楊金華介紹說,為了防止這只“疑似狼”的動物傷害村民,他們兵分兩路,一路走訪村民,一路上山圍捕這只動物。
記者了解到,在經過三個多小時的圍捕后,下午四點半左右,這只疑似狼的動物在距離香城鎮張桃園村附近的泉山村西南500米處,被鄒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擊斃。
村民報警稱“家里丟了哈士奇”
這只“疑似狼”被擊斃的當天,棗莊被捕獲的“母狼”最終被確認為一種名為哈士奇的犬。
記者在香城鎮的采訪中了解到,在警方擊斃這只“疑似狼”的動物后,26日晚9時許,有當地張桃園村村民報警稱,“自己家里的哈士奇丟了。”但因“證據不足”,村民的報警并未被警方采信。
當地派出所一名負責人解釋,“如果真是一只狗,在村里沒人管,咬死了一只雞,有危害到村民的可能,被擊斃并不過分。”
是狼是狗要等待鑒定
27日上午,記者在香城鎮派出所見到了這只被擊斃的疑似狼的動物。該動物身長84厘米,尾長30厘米,全身毛棕黑色,牙齒鋒利。
此次發現“疑似狼”的鄒城市香城鎮地屬濟寧市,距離日前擊斃灰狼的棗莊滕州市柴胡店鎮,直線距離約80公里。
徐廣群稱,自己小時候在村子里曾見到過狼,“小的時候倒是在村子附近見過狼,但這些年也從來就沒見過。”
盡管兩名親歷村民都指認所見到的是一只“狼”,但當地警方稱,他們已經將情況向上級機關做了匯報,“這到底是狼還是狗,要等專家鑒定。”

大眾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大眾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大眾網的書面許可,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大眾網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給其他方,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眾網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必需取得大眾網書面授權。
2、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大眾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大眾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布,可與本網聯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
4、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30日內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