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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網4月25日訊(YMG記者 )“你說說,這是公共車位啊,他憑什么不讓我停車,還要劃我的車,講不講理!”昨天中午,市民張女士義憤填膺地給熱線96110打來了電話,反映稱中午自己將車停在煙臺芝罘區市府街某商鋪門前,卻引來店家一頓驅趕,甚至差點大打出手。隨后記者來到事發地發現,市府街臨街商鋪門前的公共車位多數都被商家用椅子占著,或用禁止停車的牌子擋著。那么,店鋪門前停車位到底歸誰?公共車位能被私占么?
為停車差點動手
昨天中午,張女士和朋友一起驅車到芝罘區市府街附近就餐,將車停在某商鋪門前,可不曾想就是因為停了個車惹來一肚子氣,為此還差點和店鋪老板動起手來。
“我們在藍白吃飯,正好對面有個空的車位,剛把車停好就從店里出來個人不讓我們停車。”張女士告訴記者。由于市府街附近沒有公共停車場,在道路兩旁被規劃了出了許多公共停車位,“臨街有三四個空停車位,可當我準備把車停在靠邊的一個停車位時,發現有細繩把這幾個停車位攔上了,車沒法停進去。”無奈之下,張女士又把車向前開了一段距離,停在了一家茶葉店前,可剛停好,店里的服務員來到張女士車旁邊,詢問她是否消費,不消費不讓停車。
“當時我們還跟服務員商量,跟她說就到對面吃個便飯最多一個小時就出來,好聲好氣的說怎么都不行,最后店員竟然說停可以要是車子出現什么問題可不賴他們。”張女士說,聽到店員態度如此惡劣,她隨行的朋友就跟店員爭執起來,差點動起手來。最后,張女士和朋友無奈之下驅車離開。
對此,張女士和朋友百思不得其解,這些停車位不是公共停車位嗎?為什么不消費就不能停車?
商家占車位出于無奈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市區多數地段,商鋪門前幾乎沒有空地,大部分公共停車位都被占用。對于這種行為,商鋪老板也很無奈。
“我們店鋪門口有市政部門規劃了幾個免費停車位,結果被附近小區的業主車輛長期占用,致使我店裝卸貨物都需要繞行,搬運費為此多花了不少。”市府街某水果店老板曲先生說,自己每次與私家車主協商都未果。“本來就是自主創業的小生意,常年這樣下去,也就不用做了。”曲先生說。
無奈之下,曲先生和一旁其他商鋪老板商量后,就買了幾個禁止停車的牌子立在了這些停車位前。“這些車位在我店門口,當然我們有優先使用權了,平時店里來個人停車也方便,何必要繞遠路找車位呢。”市府街附近一家拉面館老板,對于門前的車位有著這樣的看法。
其實,這樣的現象并不少見。在市區,不少商鋪門前有市政的免費停車位,但商鋪的老板們卻覺得是他們的,做起了獨家使用,不是他店內人員的車不準停,不來他家消費不準停。
市政道路車位不得私占
店鋪門前的公共車位,到底歸誰?商鋪私自占用難道真的束手無策?
對于私占公共停車位的行為,記者詢問了相關部門。市交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理論上商家對店鋪前的空地進行管理是好事,但不代表商家有權私自占有并規劃停車位。市城管執法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商家門前停車位不得私自占用。
“對于停車位在市政道路內的,則應屬于社會公共資源,依法應當由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規劃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占用,圈占。”山東博旭律師事務所的溫韜表示。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公共資源,任何商家或個人不得將門前的停車位占用或圈住,從而不讓其他車輛停放。同時,設置警示牌必須經過有關部門認可,不能隨意設置。市民如發現仍有私占公共停車位的行為,可向交警部門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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