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凡 許愷玲
本報3月17日訊 17日,記者從濟南市醫保辦了解到,濟南市從3月18日至28日為門診規定病種參保人辦理定點醫院變更手續。如無特殊原因的,可繼續在原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不須辦理變更。
濟南市醫保辦王云南主任介紹,濟南市新醫療年度繼續按照以往政策規定和方式方法辦理相關事項。門診規定病種參保人如無特殊原因,應繼續在原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不須辦理變更手續。確需變更的,應先告知原定點醫療機構,再攜帶門規證、醫保卡到新選擇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變更手續。辦理時間為2010年3月18日至3月28日。
濟南市醫保辦提醒參保人,如醫保卡丟失的,辦理手續前要先到醫保辦開具無卡證明,持證明辦理。且門規定點醫療機構一經選擇確定,在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允許進行變更。
據了解,自2009年4月1日起,濟南市實施門診規定病種“單定點”管理,即門規參保人在一個醫療年度內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含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治療。
對患有惡性腫瘤、尿毒癥的透析、慢性病毒性肝炎和肝硬化、精神病、結核病、眼科疾病(黃斑裂孔、視神經萎縮、青光眼)等專科疾病的門規參保人,可選擇一家專科醫院治療其專科疾病。若同時患有其他綜合性疾病的,可再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其綜合性疾病。
門規參保人選擇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的,繼續享受優惠政策:不負擔門診規定病種起付標準,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在原負擔比例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個人負擔比例相應降低5個百分點。
對選擇社區服務機構治療的門規參保人,遇有因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具備所需要的醫療條件而無法診治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負責辦理轉往其他定點醫療機構的轉診手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負責審核結算。
門規參保人變更定點醫院今起辦理 28日結束
2010-03-18 07:57:00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17日,記者從濟南市醫保辦了解到,濟南市從3月18日至28日為門診規定病種參保人辦理定點醫院變更手續。如無特殊原因的,可繼續在原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不須辦理變更。
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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