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貓狗11月起限帶1只 隔離檢疫30天
2012-08-16 08:46:41 來源: 北京晨報 我要評論
[提要] 想從國外帶寵物回國的市民要注意了,從11月1日起,攜帶入境的活動物僅限犬或者貓,并且每人每次限帶1只。新《辦法》規(guī)定,攜帶寵物入境的,攜帶人應當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供輸出國家或者地區(qū)官方動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
晨報訊 想從國外帶寵物回國的市民要注意了,從11月1日起,攜帶入境的活動物僅限犬或者貓,并且每人每次限帶1只。昨天,國家質檢總局公布新《出入境人員攜帶物檢疫管理辦法》,辦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辦法》規(guī)定,攜帶寵物入境的,攜帶人應當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供輸出國家或者地區(qū)官方動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寵物應當具有芯片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辦法》規(guī)定,入境寵物應當隔離檢疫30天(截留期限計入在內(nèi))。攜帶寵物屬于工作犬,攜帶人提供相應證明,可免予隔離檢疫。
新《辦法》還規(guī)定,未經(jīng)檢驗檢疫機構許可擅自將進境、過境動植物、動植物產(chǎn)品和其他檢疫物卸離運輸工具或者運遞的;未經(jīng)檢驗檢疫機構許可,擅自調離或者處理在檢驗檢疫機構指定的隔離場所中截留隔離的攜帶物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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