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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標“裸捐”背后

2009年最后一天,陳光標在家中招待慈善圈知名人物。”  公開履歷顯示,陳光標主要社會職務有江蘇省政協常委、南京市人大代表,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副會長,中國紅十字會常務理事長,中華慈善總會副會長,江蘇省私營個體經濟協會副會長等。

陳光標:我要“裸捐”!

  2009年最后一天,陳光標在家中招待慈善圈知名人物。在場的中民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回憶,參加聚談的包括時任民政部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中國非公募基金會領域的先行者徐永光等人。

  他們之間并不陌生。近3年來,陳幾乎年年榮獲民政部主辦的中國慈善最高獎,他的捐款總額已經超過10億元人民幣。

  陳以一貫激昂音調對在場者說,“我要在明年‘兩會’時宣布捐出個人財產的90%。”但這并沒有像他在頒獎儀式中的講話那樣迎來掌聲。

  在場者很快為他的財產如何在慈善領域有效利用擔憂,“他雖然熱情卻固執,卻一直以一種原始、粗放的方式在開展慈善。”劉佑平和徐永光都對記者說。

  “暫不需要簽署協議”

  陳光標正值壯年,42歲的他現任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長。

  9月5日公開信,則是他對身后幾十億“個人資產”的捐贈承諾,“如果在巨富中死去則是可恥的”。

  “陳光標的承諾,涉及的是他個人財產的身后事,這是他的個人權利,有許多實現的方式,他應該去找律師咨詢。”北京大學教授金錦萍告訴本報記者。

  國內個人遺產捐贈人,一般有三種方式:以遺產成立慈善基金;或捐往大型公募基金會;以及交予和逝者有生前關系的機構直接執行。

  “現在有一個承諾就夠了。”徐永光認為,陳光標不需要現在就和慈善機構簽署協議,因為中國慈善正在快速發展,“陳的觀念也許會變化”,“機構的穩定性也還有待提高”。

  陳在信中稱,“在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將不是捐出一半財富,而是‘裸捐’———向慈善機構捐出自己的全部財產。這也是我給你們兩位先生(蓋茨和巴菲特)中國之行的見面禮。”

  此前,就蓋茨和巴菲特的慈善中國之旅,曾一度有“勸捐風波”出現。為此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中國項目區主任葉雷稱,“不會給中國富豪們帶來捐獻上的壓力,而是與中國企業家結交朋友。”

  退休后,蓋茨的更多時間放在由自己和妻子名下財富成立的“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爾后,巴菲特將自己部分財富捐入該基金會。鼓勵富人捐出遺產,是他們的重點理念。

  傳遞理念的行動很快推至海外,兩人將在今年9月和明年3月出征中國及印度游說當地富豪參與善舉。“捐贈承諾慈善運動不會接受或管理富豪們的捐款,只希望他們做出道德上的承諾。”葉雷說。

  陳光標則稱,“我會找最好的機構對個人財產進行公證。”

  公司式慈善

  陳光標在信中自稱是“第一個響應并支持行動的中國企業家”。

  但從過去慈善經歷看,陳的實現路徑與蓋茨和巴菲特的倡議并不完全一致。“他不同于蓋茨、巴菲特。”徐永光說。事實上,蓋茨和巴菲特捐贈的是他們的個人資產。

  而陳的慈善捐款和救災行為,大多捆綁于其公司的人力、物力。正如他在公開信中稱,“2009年公司凈利潤4.1億,他捐出去了3.13億,相當于凈利潤的77.6%……我做企業十年來,到目前累計向社會捐贈款物13.40億,直接受益者超過70萬人。”

  在5·12地震等災害后,陳在短時間內將公司工程機械駛入災區,向災民分發救災物資的影像為人熟悉。這些機械大多標記有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名稱。

  他的慈善,就是黃埔再生的公司形象。“陳總這幾天一直在接受采訪。”陳光標的助手在電話中稱。在公司網站上,“中國首善”是其中重要一欄。“這還帶有慈善營銷的影子。”劉佑平認為,“當然,國情不同,要寬容對待多種形態的慈善。”

  陳光標曾公開稱,“應該多炒作,讓更多人來參與慈善。”

  公開資料顯示,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從事發展循環經濟、綠色經濟、可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和再利用。慈善確實為陳帶來知名度,他的公司參與了眾多的大型項目,最新一例是中央電視臺大火中燒掉的寫字樓拆遷。

  陳光標曾透露,由于他將公司利潤捐贈,當初創業時的合伙人已有多人離開公司。他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公司盈利與年捐贈數額的具體比例。

  “中國和美國的情況不同,美國是明確分清個人財富和公司財富的,而中國的民營企業,往往分不清楚哪是個人財富哪是公司財富。”劉佑平說。

  他更像是在布施

  “我曾經問他,光標你一次次的救災,一次次捐下去,難道沒想過激情會消失嗎?”今年7月卸任的王振耀曾對本報記者回憶。

  在2009年年末的聚會上,“當陳說出準備捐出90%財產時,我們在想,他也許會是新慈善模式的希望。”徐永光以其在南都基金會的經歷,力勸陳成立自己的非公募基金會。

  蓋茨基金會即是典型的非公募基金會,這類基金會可以將捐贈者投入的本金用于增值投資,持續經營。但必須確保收益繼續用于公益領域。但即便在國外,對非公募基金會的監管也存在較大爭議,最多指控是說這類慈善組織往往賬目不清。

  徐永光記得,陳當時回應相當簡單。“我怎么能做這樣的事?”

  “在他口中這似乎是不道德的事。”多位受訪者對本報記者說,陳在救災中的慈善行為更像布施,以他的身份,完全應該更多推動慈善創新項目。而事實是,陳的捐款大多捐獻到大型公募基金會中,“他把這看成對國家的支持。”

  公開履歷顯示,陳光標主要社會職務有江蘇省政協常委、南京市人大代表,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副會長,中國紅十字會常務理事長,中華慈善總會副會長,江蘇省私營個體經濟協會副會長等。

  但是,陳確實一直堅持在救災中身體力行。“他會盡力將大部分捐贈物資親自送到災民手中。”王振耀回憶,在2008年汶川救災中,他曾目睹陳光標在災區發放現金。

  “他希望捐款直接發到災民手中。”陳擔任職務的一家慈善機構人士說。

  據《21世紀經濟報道》

  在這封信里,陳光標承諾將在身后把個人遺產盡數捐給慈善機構。陳光標實現慈善的路徑與蓋茨和巴菲特的倡議并不完全一致。蓋茨和巴菲特捐贈的是他們的個人資產。而陳的慈善捐款和救災行為,大多捆綁于其公司的人力、物力。


魏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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