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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一個人能力多高,多么頑強,在婚姻這個事上,一個人說了就是不算。婚姻的始和終固然如此,婚姻的進行中更是如此。本來說好演二人轉的,改演獨角戲了,那獨在臺上的一個,不論怎么唱念做打,心里還是寂寞的、自憐的、力不從心的,在還沒找到下一個滿意的合作演出者之前,對說話不算數的前一個就算憤、恨,也是可以理解的。關起門來過日子,自然更得是兩個人的事。一個一心想搞建設抓生產,一個只等著分享勞動果實,長此以往,再癡心的人也有心冷的時候。走出門去,婚姻是要受人評判的,你可以不在乎別人的口水,但當有些人口水多得都要流哈喇子了,不讓人消費點自己的口水也不太可能。 可是,婚姻只是兩個人的事嗎?我不敢說。父母的意見不管真聽假聽,總得請示一下。自己無緣邂逅,還是得仰仗同學同事親戚朋友的介紹。當然托互聯網的福,“認識”一個人似乎變得簡單了,可也不能忘了那些沒上網、不聊天的人們啊。要想自己的婚姻受到法律保護,也得去登記一下。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就算不去登記,同居著,如果沒招惹別人,好像也沒人來抓了,單位也不來調查作風問題了。但是同居仍然是兩個人悄悄地搬到一起住,也沒見誰辦什么同居宴,大聲宣布“俺同居了”!同居者最期望的也許是別人的不注意、不管。而婚姻呢?一般情況下,婚姻是不瞞人的,是要讓別人知道的,出了問題大家都要管管。沒人管就等于沒人關心,沒人關心的婚姻是不受祝福的婚姻。受了委屈想哭訴,無處可去,這簡直不單是婚姻出現問題了,做人也很失敗呢。或者找著地方了,挨了當頭一棒:趁早離了!這又是什么樣的感覺啊?是不是有點像被人說自己有眼無珠啊?如果人生是個大舞臺的比方大家尚可接受,那我說,在婚姻前傳、正傳以及后傳中,總得有些群眾演員,一部分還得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比方說配角,也不為過吧。 可是,畢竟在婚姻中,主角應該是兩個,而且只能是兩個,那就是一夫一妻。就算是出于好心,過多地參與,就有搶鏡頭之嫌,說好聽了皇帝不急太監急,說難聽了我不知道該怎么說。出于惡意的刺探、起哄者,是不是正可以說明他們自己的婚姻不那么精彩,主角當不成了當不好了,只能做一個別人婚姻的不懷好意的看客,巴不得出點問題,最好是丑聞,可供自我安慰之需:別看俺過得不咋地,你過得比俺還差哩。這種不求自己更強,但求別人更差的心態其實是一種弱者的心態,我覺得,是要不得的,于人于己無益。 所以,婚姻是這個婚姻中的兩個人的事——作為一個原則是應該被尊重的,婚姻中的兩個人同心協力把兩個人的婚姻建設好、建設得更好──更是應該被鼓勵的。祝福所有婚姻中的人婚姻幸福,也祝福所有渴望婚姻而尚未結婚的人早日結成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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