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公安部《關于辦理政協十屆四次會議提案向委員承諾事項進展情況的報告》被列為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開幕式上提案工作報告的附件。這充分表明公安部辦理政協提案工作力度之大、成果之顯著受到了全國政協的肯定。在近日公安部的有關會議上,記者了解到公安部五年來針對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取得的顯著成效。
加快治安管理工作法制化進程
“從一定意義上說,政協提案已經成為推動治安管理工作改革創新的重要動力,加快了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制化進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閆正斌說,“比如實施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戶籍制度改革、居民身份證管理、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等,這些改革和加強治安管理工作舉措的推出,都有政協提案的推動作用。”
閆正斌介紹,2003年至2007年,治安管理局共辦理政協提案309件,占公安部辦理總數的37.7%。針對一些提案內容涉及的問題較為敏感、解決難度較大的情形,治安管理局組織安排專人,及時聯絡提案委員,廣泛交換意見,必要時由局領導登門拜訪,進行深入的交流溝通,以達成共識。
根據委員提出的關于“自然人姓名立法”、“制定姓名管理法”等提案,2004年以來,公安部就姓名登記的立法問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公安部已研究形成《姓名登記條例(送審稿)》。根據馬介璋委員提出的“加強對各類社會保安組織管理,保持良好社會秩序”和王中黔委員提出的“規范保安服務行業職責,建立保安員工培訓上崗制度”的提案建議,治安管理局采取一系列措施,近年來相繼以公安部名義下發了《保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保安押運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保安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等文件,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了《保安員國家職業標準(試行)》、《保安員培訓大綱》,與教育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制定下發了保安學歷教育教學指導方案,有步驟地規范和加強保安隊伍建設和保安工作。2006年10月,經部長辦公會議審議,向國務院上報了《保安服務業管理條例》(送審稿),對保安隊伍和保安企業管理做出了系統的規定。
政協委員的提案也促進了治安管理工作的改革創新。針對委員提出的關于“切實加強小城鎮建設、推進農村現代化進程”、“加大小城鎮建設力度”等提案,在總結各地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批轉了《公安部關于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01]6號),明確提出“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均可根據本人意愿辦理城鎮常住戶口”。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5年底,各地共為2275萬余人辦理了小城鎮戶口。根據委員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戶籍政策”、“關注大學擴招后的大學生就業問題”等提案,2003年8月,公安部發布了《公安部三十項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涉及戶籍政策的有七項,進一步維護了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了人口的平穩有序流動和經濟社會的發展。根據委員提出的關于“調整政策,創新體制,打破城市新二元結構”、“加快戶籍改革促進和諧社會發展”、“建立全國統一、不分城鄉的居住地等級制度”等提案,近年來,公安部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關于進一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的意見。此外,目前,全國已有13個省(區、市)相繼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二元戶口性質,進一步放寬了戶口遷移限制,解決了不少長期在城市工作和生活農民工的落戶問題。據不完全統計,僅2007年江蘇、福建、廣西共為34萬名農民工辦理了進城落戶手續。
完善消防法修訂草案
公安部消防局總工程師朱力平指出,據不完全統計,2003年至2007年,消防局承辦全國政協委員提案30件,與政協委員聯絡70余次。在辦理政協委員提案過程中,消防局加強了與政協委員本人的聯系與協商,實行了事前、事后溝通制度,通過走訪、調研、座談、電話、信函等方式,直接聽取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以推動消防事業的改革發展。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提案,消防局吸納了丁瑜委員在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上關于加大消防法處罰力度的建議,在消防法修訂草案中增加了行政強制措施;同時吸納了馬明哲委員在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關于建立公眾營業場所火災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提案建議,在消防法修訂草案中設立了“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應當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的專門條款。消防局吸納了董經緯委員在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的提案意見,制訂了關于完善公安消防部隊重大疾病和傷亡保險制度的工作計劃,正在積極協商財政部、民政部予以實施。
對于王東委員提出的關于促進和規范城市社區消防建設和管理的提案,消防局把它納入正在制定的《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工作的意見》中,于2005年2月以公安部、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民政部名義聯合印發。
完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
“提案辦得好不好,關鍵在于提案中的意見和建議是否真正得到了吸收和采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劉釗對記者說。
2003年至2007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辦理提案136件,其中,單獨辦理76件,會辦60件。承辦的提案集中在道路交通安全、隊伍建設、車輛和駕駛人管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方面。交通管理局積極吸納政協委員提出的好的意見和建議,同時注重在研究制定年度全國道路交通管理重點工作時,將提案中的合理化建議制度化,以不斷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在完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方面,吸納了關于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條款進行修改等方面的建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配合全國人大內司委調研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實施情況,針對執行中遇到的問題,提出修改完善意見建議。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修改76條工作。2007年7月修改工作啟動后,交通管理局參加了3次全國人大內司委、7次國務院法制辦召集的相關部門研究修改意見的會議,并分別以公安部辦公廳、公安部名義正式函告國務院法制辦對76條修正案(草案)和復核函的意見。同時,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二次審議工作,促使76條修正案的不斷完善和最終通過發布。
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面,積極吸納關于完善相關工作機制、推動交通安全社會化進程,加強公路秩序管理等方面的建議。一是深化開展“平安暢通縣區”創建工作,全面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著力解決農村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二是加強對超速、客車超員等重點違法行為,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等重點車型,夜間、惡劣天氣等重點時段,以及危險路段的管控,保障道路行車秩序。三是協調有關部門,推動建立危險路段排查治理機制,推進危險路段整治,減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四是配合財政部、保監會等部門,研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五是指導各地交管部門配合交通部門進一步排查和完善高速公路限速標志,依法按照分車道、分車型限速的法律規定調整限速標志,提高高速公路整體通行效率和車輛利用效率。
在加強車輛和駕駛人源頭管理方面,吸納關于提高考試質量,加強車輛號牌、警(軍)車管理,治理車輛外掛,保障殘疾人駕車權利等方面的建議。一是建立部、省、市、縣四級業務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建立車管違規業務網絡監控及通報制度,嚴肅查處車輛和駕駛人管理工作違規違紀行為。二是積極推廣、普及科目三路考儀,提高駕駛員考試的科技含量和監控力度;與交通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完善駕駛人培訓和考試的銜接機制,建立健全工作聯系和信息交換制度,健全駕駛人培訓、考試、發證等環節和事故倒查、責任追究機制,依法加強對駕駛人的監管。三是與總參、總后等部門密切配合,指導各地落實軍車駕駛員交通違章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對發生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的軍車駕駛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記錄違法和事故情節,交由軍隊各大單位軍事交通運輸部門處理,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反饋處理情況。同時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共同推進抄告制度的落實。四是與國家發改委、交通部等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制定殘疾人駕駛汽車的配置、輔助裝置和安全標準,以及有關駕駛汽車的身體條件、培訓、考試等方面的管理規定,推動符合條件和具備能力的殘疾人駕駛汽車的進程。(記者 楊傲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