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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市對全市48家市、區政府機關2004年的能源消費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其人均耗能量、人均年用水量和人均年用電量分別是北京居民的4倍、3倍和7倍,其中,一名政府公務人員1天的耗電量,夠一個普通老百姓19天的生活用電。可見,構建節約型社會,當首先從政府機關抓起。
當前,我國缺電、缺水、缺煤等,建設節約型社會已刻不容緩!然而,在我們大力倡導“節約能源”時,有的政府機關卻在扮演著“浪費型政府”的角色:辦公室內能見度很好的白天,“長明燈”毫無顧忌地開著;不管大樓內是否有人辦公,空調機照開不誤;人下班了,可開水房里的熱水機通宵達旦地“工作”,辦公室的飲水機24小時地運作,一度度的電白白地耗費掉……
我不否認,政府機關的浪費有其客觀原因,比如一些建筑建造年代較早,建造時幾乎沒有考慮如何節能的問題,以及我國的政府機關一直都沒有能源使用方面的定額限制和定額管理,成為節能工作的“盲區”……但是,政府機關的浪費在很大程度上緣于絕大多數公務員患有“辦公節約冷漠癥”。他們長期形成了一種“因公消費都很正當”的錯誤觀念,花公家的錢不心疼,節約意識不強,極易導致辦公資源的過量消費。有專家曾算過一筆賬:電腦顯示器、打印機的待機功耗都為5瓦左右,下班后不關閉電源開關,一晚將至少待機10小時,全年將因此耗電36.5度,按照國內辦公設備保有量電腦1600萬臺、打印機1894萬臺測算,每年將浪費12.775億度電!其浪費真可謂已達驚人的程度。
貪污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但從來沒有人因浪費而被判有罪。我們恰恰缺少對政府機關浪費行為的監督約束機制,這也許是政府機關“辦公節約冷漠癥”的深層根源。只有在全社會形成一種“浪費是最大的犯罪”的觀念和約束機制,才能真正把節能降耗當成回事。
何勇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