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在大力繁榮文化事業的同時,積極發展文化產業,現結合文化工作實際,就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文化產業的戰略意義
(一)文化產業是指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與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目前,文化產業已形成演出業、影視業、音像業、文化娛樂業、文化旅游業、網絡文化業、圖書報刊業、文物和藝術品業以及藝術培訓業等行業門類。社會主義文化產業要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通過市場實現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經濟價值。
(二)發展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是加快服務業發展、促進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升級的重要步驟;是適應經濟全球化、積極參與國際競爭、增強我國綜合國力的重大舉措。對實現我國經濟、政治、文化協調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有巨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三)隨著國內外形勢的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推進,我國社會對文化的需求呈現新的發展趨勢:人們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更加自覺,更多關注精神文化生活的豐富,文化需求不斷增長;文化與市場的結合更加緊密,多樣化、多層次文化需求的實現更加依賴于市場;人民群眾對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質量的要求不斷提高,文化消費選擇更具自主性;文化產品的生產、傳播、消費手段和方式更加科技化和現代化;國際文化交流更加頻繁,文化領域對外開放不斷擴大;發展文化產業對弘揚培育民族精神和增強中華文化凝聚力、創造力、競爭力的作用顯得越來越重要。我國文化產業面臨著歷史性的發展機遇和廣闊的拓展空間。
二、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現狀及其問題
(四)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各地在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大膽實踐,積累了寶貴經驗,取得了明顯成績。文化單位的產業意識明顯增強,涌現出一批面向市場、創新發展的文化企業和文化產業集團。各個文化產業門類蓬勃發展,對促進文化體制改革、解放和發展藝術生產力、增強文化單位活力,對繁榮和規范文化市場、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對豐富活躍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改善人們的生活消費結構,對擴大內需、增加就業、開辟稅源、推動第三產業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五)從整體上看,我國文化產業仍處于起步、探索、培育、發展的初級階段,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很大。具體表現為文化產業發展很不充分,總量規模偏小,市場機制不完善,文化產業的發展速度和效益都需要有一個較大的提高。影響文化產業發展的主要問題:一是對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思想觀念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要求。二是經營性文化產業混同于公益性文化事業,脫離市場,缺乏活力;三是文化產業政策不完善,立法層次低,統計指標體系不健全,專門人才缺乏。四是文化體制改革滯后,產業結構調整乏力,社會化、市場化程度低。五是部門分割、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現象嚴重,難以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六是文化產品科技含量較低,創新能力不足,競爭能力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