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經營合同 (示范文本)
第1條 訂立本合同第2條 雙方:
××,以下簡稱出租人;
××,以下簡稱承租人。
第3條 租賃雙方表示,第4條 通過租賃經營的形式提高經濟效益,第5條 搞活×××(指第6條 被租賃經營的對象)。
第7條 ×××租賃經營后,第8條 仍然是出租人所有的財產,第9條 不第10條 改變原來的財政、稅收渠道。
第11條 ×××租賃經營后,第12條 必須依法開展業務。
第五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注:起租日期應與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一致)
第6條 出租人出租的財產包括:
第7條 租金定為:年租金(大寫):
支付方式為:租金實行預交制,即在每個合同年度初的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的租金,剩余 %的租金在該合同年度半年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據此,第一次租金的支付為:承租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年租金的 %, 另外 %的租金在本合同生效半年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第8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 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相應的使用權。
2. 承租人對×××的經營管理有下列權利:
⑴機構設置權;
⑵人事任免權;
⑶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⑷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⑸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但應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有關約定。
3. 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
4. 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等財產的完好,5. 按照設備6. 管理的有關規定,7. 對設備8. 進行定期維護保養,9. 易耗物品要及時更換,10. 對房屋、設備11. 更新改造必須事先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12. 意。未經出租人書面同13. 意,14. 承租人不15. 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及相關財產進行財產保險。
5.承租人應當有價值 元的財產做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
6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財產做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7.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均由其本人自行負責,與出租人無關。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若發生消防事故、治安案件等,承租人承擔一切責任。
9. 出租人現有員工,已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承租人應予接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為其交納各種社會保險,工資不得低于出租人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期滿,是否續簽合同,由員工和承租人商定。
10.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9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 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 出租人有權監督租賃×××及相關財產不3. 受損害,4. 監督承租人依法經營。
5. 出租人對×××的財務監督、審計權。
6. 出租人有關維護其原有職工的合法權益。
7. 出租人可以根據承租人的請求,8. 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9. 出租人不10. 得違反合同11. 規定,12. 干涉承租人的正常的經營自主權,13. 干擾承租人的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
14.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15. 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16. 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10條 合同第11條 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合同2. 生效后,3. 即具有法律約束力,4. 任何一方不5. 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除本合同6. 或者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7.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8. 時,9. 應雙方協商一致,10. 達成書面協議。
11. 合同12. 履行期間,13. 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14. 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以致出現訂立合同15. 時無法估計的情形時,16. 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17. ,18. 但該變更或解除合同19. 應以另一方無異議為限。
20.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21.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2. 并可向承租人要求賠償:
1 承租人經營管理不2 善,3 或者重大決策失誤,4 給×××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5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6 并可以向承租人要求賠償。
7 承租人不8 交付或者不9 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
10 未經出租人同11 意及有關部門批準,12 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及財產用途的。
13 承租人違反本合同14 約定,15 不16 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17 嚴重損壞的并且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18 改正的。
19 未經出租人書面同20 意,21 承租人將出租×××進行裝修或其他改造的。
22 未經出租人書面同23 意,24 承租人將出租×××轉租、轉借給第三人。
25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進行違法活動的。
23. 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24. 規定,25. 干擾承租人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26. 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時,27. 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28. 。
29. 由于不30. 可抗力的原因,31. 使合同32. 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時,33. 經雙方協商,34. 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35. 。
36. 租賃期滿,37. 合同38. 自行終止,39. 但雙方應辦妥相應的交接手續。
40. 租賃期滿后,41. ×××仍要租賃經營時,42. 承租人在同43. 等條件下,44. 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45. 一方當事人根據本合同46. 或有關法律規定行使合同47. 解除權后,48. 承租人應立即搬出房屋并終止雙方交接結算之外的一切49. 活動,50. 出租人也應停止與交接結算無關的其他行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2. 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3. 還應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為:每遲延一天,4. 向出租人支付遲延交付租金 %的滯納金。
5.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6. 出租人可以行使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權。
7. 承租人違反合同8. ,9. 擅自將×××及其他財產轉租給第三人經營、使用的,10. 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支付轉租期間的租金以及一年租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11. 違約金的收取不12. 影響出租人的合同13. 解除權的行使。
14. 承租期滿,15. 承租人不16. 能按質按量交還租賃的財產,17. 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 %的違約金。
18. 出租人違反合同19. 規定,20. 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21. 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