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原告戴開明庭審結束后向新浪娛樂透露,“這次庭審我們感覺還是相當不錯的,我們提交了很多強有力的證據。”戴開明介紹,這次開庭雖然沒有宣判但他們提供了十六條證據,其中包括很關鍵的張鐵林欠款的字據原件,還有三個最重要的關系人的錄音電話 ,以及之前媒體報道的“神秘”人證今天親自也出庭做證了,據戴開明說實際上神秘人證是那天幫著開車的,聽到了戴開明和張鐵林關與欠款一事的談話。
據戴開明律師介紹,這個官司一開始法院通知的是準備用簡易程序,現在法院用的是普通程序,這證明法院對這個案子很重視。因為簡易程序是一個人審理,三個月內做出審判,而用普通程序是三個人審理六個月內做出審判。這意味著案子法院還要繼續審理,但不用再開庭,審理時間比預想的要長。(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