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因為偷了別人一輛價值2000元的電動自行車被起訴到法院,開庭時公訴人沒有到庭,只有法院的一個審判員審,法院這么做合法不合法?
2011-09-23 10:56:00 來源: 大眾網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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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公訴處處長李玉泉:感謝網友的提問。根據刑訴法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不派員出庭。認為有必要派員出庭的,也可以派員出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下列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提要] 公訴處處長李玉泉:感謝網友的提問。根據刑訴法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不派員出庭。認為有必要派員出庭的,也可以派員出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下列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領導同志,我一個朋友因為偷了別人一輛價值2000元的電動自行車被起訴到法院,開庭時公訴人沒有到庭,只有法院的一個審判員審,法院這么做合法不合法?
答:
檢察長馬愛國:這個問題請具體負責的公訴處李玉泉回答。
公訴處處長李玉泉:
感謝網友的提問。根據刑訴法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不派員出庭。認為有必要派員出庭的,也可以派員出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下列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一)對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公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
(二)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你說的案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檢察院不派員出庭,只由法院的一個審判員獨任審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是合法的。
答:
檢察長馬愛國:這個問題請具體負責的公訴處李玉泉回答。
公訴處處長李玉泉:
感謝網友的提問。根據刑訴法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不派員出庭。認為有必要派員出庭的,也可以派員出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下列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一)對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公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
(二)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你說的案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檢察院不派員出庭,只由法院的一個審判員獨任審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是合法的。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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